[車禍] 修車地點協調

作者: fiveminutes (5MIN)   2016-05-22 08:16:54
想請教車禍時如兩方對修車廠沒有共識的時候,應該要協調還是車主可自行決定?
前日發生車禍,經報警做完筆錄,我跟對方在警察拍照後確認對方車輛是a點與b點擦傷,可能需要鈑金這樣,並由我方將其回復原狀,雙方也都同意。
臨走前警察特別提醒對方修車前要通知我到現場,免得兩方對修車金額認知有落差,造成更多糾紛。
結果過幾天對方的保險公司打來說已經在某某原廠維修,修了abcde要價三萬元,我當下要對方保險公司拿估價單,因為跟原先說好的不一樣,並且要對方暫停修車,因為不合理部分的金額我不會出。
對方保險公司說會寄來,到目前為止都沒收到,我去問了認識的修車廠,說照當時講好的a點b點,回復原狀到看不出來料錢加工錢大概五千到七千塊吧,對方的價格明顯是多換了cde等其他東西,可能連刮傷的地方都直接換新料。
後來保險公司打來說不可能更改修車地點,想在哪裡修車是他們的自由,我管不著。
我想請問的是他們可以這樣嗎?我到時候去法院或是調解的時候可以拿這件事出來要求降價嗎?還是可以要估價單去別的修車廠說這個價格就可以修好,我只願意賠這個價格?
另因跟本來講好的不同,我能不能說那我不願意全額賠償,要照肇事責任劃分賠償比例?
問題很細不好意思,謝謝大家撥冗回答。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5-31 21:21:00
對方的確是可以說在哪裡修理,你不能主張原廠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22 09:25:00
沒共識就是原廠到某某小廠才會有爭議。你可以爭執為什麼要修cde但是原廠價不太能爭執然後,當然可以說要肇責分攤
作者: fiveminutes (5MIN)   2016-05-22 10:33:00
了解,謝謝KK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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