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沒受傷卻要求要工作賠償

作者: verylikeTN (我愛台南)   2016-05-03 23:42:15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6/0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立刻報警做筆錄 我全責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的保險賠對方 已聯絡保險公司處理
五、事實經過:
主因:我因為一時失神後車撞前車 導致前車保險桿損壞。
對方堅持換新保桿還電話威脅說不換新的他就要提告,我請保險公司跟他談。
最後保險公司&車廠都認定不用,因此修復而已已經修復完成對方也簽收。
今天保險公司打來 說對方的車輛已經修復,但還有其它要求:
1. 車禍兩天的計程車通勤費用(並無單據)
2. 車禍兩天沒有辦法上班(說一天要賠他 3000 共要求6000)
六、問題:
保險公司專員提到有兩個選項:
1. 直接進調解委員會
2. 委託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認為他告不成,就算告上法院他們也可代我出庭)
保險公司建議2,我也傾向選2,但我的問題如下:
對方沒有任何人身傷害,要求車費也就算了,還要求工作薪資。
這樣的理賠,我認為很不合理。如果就授權讓保險公司處理會有什麼疑慮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5-04 00:35:00
妳輸是保險付,難道你怕他亂處理讓自己付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04 00:53:00
保險為了他們的錢會很努力的打官司的
作者: verylikeTN (我愛台南)   2016-05-04 00:55:00
但是保險公司說明他們只理賠車損的部分 是我誤會嗎?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5-04 02:44:00
妳自己保了啥不知道?
作者: cit8 (ptt是條不歸路)   2016-05-04 13:07:00
不覺得1和2矛盾嗎?要通勤費卻又說不能上班?莫非跑出去玩?
作者: may22 (五月二十二日)   2016-05-04 22:27:00
工作賠償是要有醫生診斷書證明需修養xx月並依他的薪資證明才可以…他沒診斷書沒薪資證明跟本不用理他…
作者: ych1022 (玄米)   2016-05-04 22:49:00
沒有受傷無法告過失傷害,頂多民事庭
作者: RiTaYin (夢語)   2016-05-07 15:44:00
民事庭都可委由保險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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