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問 如題
最近因爺爺遺產問題與爸爸方的親戚產生糾紛
情況由以下條列
1. 父母離異,且奶奶爸爸早於爺爺過世,我為爸爸的代位繼承人
2. 爸爸僅有兩兄弟,所以應繼分為三分之一
3. 爺爺去世於我二十歲前 (無完全行為能力)
4. 爺爺長年由爸爸的兄弟送安養院,費用由爺爺的月退休俸負擔
5. 爸爸未留下扶養由兄弟代墊證明
現在我要求的三分之一遺產被爸爸的兄弟要求扣除平攤的安養費與扶養費請問合理嗎
聽說有法官會判酌量要求平攤,想請問板上的朋友有聽過嗎
現在被爸爸的親戚痛宰一刀的調解過程,媽媽也不想面對對方親戚,請問我該打上法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