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應對處理

作者: SHIN123 (SHIN)   2016-04-20 20:38:0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4月初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有陪同去醫院,無明顯外傷照X光無骨傷,對方手麻,醫生告知對方脊髓應長
期姿勢不良增生骨刺,使用消炎可恢復,對方拒絕堅持住院,隔日做核磁共振。
診斷書為椎間盤突出並壓迫神經,有可能需要復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無筆錄,現場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無,我方有乙式車體,強制險,第三人400/800/100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為主線,我從巷子開出右轉,右轉後遭對方撞擊左後輪胎處。
有行車記錄器,我於巷口停車打右轉方向燈,確認無車後右轉,接著被撞。(無錄到對方

我方車速不到10,約轉正70%後遭對方撞擊左後,原本對方說老車煞不住,後來警方來後
說我開出左後去撞他。
車子停放位置,我方於靠近車道中間,對方機車倒後壓在雙向道中線。
六、問題:
於警方記錄雙方同意由保險處理並簽名,事發隔天我於早上即處理出險,並於後天取得出
險編號,對方於事發隔天做完核磁共振後出院,來電告知需要手術20-30萬,我告知對方
若確定為車禍造成,保險會依責任理賠。
事發後天,取得編號後我請保險員聯繫對方,並請告知保險應注意事項,對方突然傳簡訊
給我,告知手術有風險,所以暫不考慮,但要求償30年復健費用160萬及無法工作30年薪
資2000萬。(對方中年待業)
之後對方瘋狂傳簡訊給我,列一堆有的沒的費用,什麼外語課程、月老銀行無法相親,然
後一直貼以刑逼民的案件給我看,又說我很沒誠意之類的,但保險公司要求要有初判或對
方想談和解才願意出面,警方則是告知初判至少要一個月。
原本我是覺得保險賠多少,我可以加減補償他一些,但現在被弄得壓力很大,一星期瘦3k
g食不下嚥。
1.對方目前只有我電話,是否有辦法取得我相關個資,像住址之類的?
2.對方瘋狂傳簡訊騷擾我,我可以都不要回嗎?若不回會不會被告過失傷害時被法官判犯
後態度不佳?
3.對方應該會告過失傷害,現在被騷擾到覺得趕快告一告好了,我知道只要有0.1%肇責,
過失傷害就成立,我會認罪,但若我願意捐假設五萬給社服機構,有沒有可能換取緩刑?
(我知道沒和解緩刑很難)
4.民事求償的部分,對方無車損,單據只有就診的幾百,我方三片鈑金烤漆及代步車,是
否可以列入求償範圍?
基本上我還是希望和解,但對方提出的要求太誇張,還有態度超級差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4-20 20:43:00
對方跟警方說要提告就好,警方有你個資2.可以啊,沒規定你一定要回3.緩刑是看對方願不願意原諒你,不是看你捐多少錢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4-20 21:05:00
我看過簡易判決處刑書寫了大概如下的話.....因獅子大開口而未能和解......給予緩刑....所以不能說機會是0 法律上緩刑並不需要被害人同意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4-20 21:36:00
對方還是有機會取得你的個資喔,簡易判決處刑書會有
作者: ixixet (= =)   2016-04-21 00:00:00
法官對求償不合理的不會款待,尤其是有經驗的法官因為法官得為此寫判決,還很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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