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集資買物資捐贈私人單位

作者: cheddare (仔仔大寶貝)   2016-03-04 15:45:50
有個公益的問題想請教。
若於公開的網路平台上(例如臉書、PTT)
募集資金購買狗飼料,
所募金額請網友匯入發起人的私人戶頭,
達到目標金額後,由發起人轉帳到飼料廠商的戶頭,
然後由廠商直接將物資載至受贈狗園。
(廠商會給予出貨單據跟收款收據,但此單據為總金額收據,無法抵稅)
以上這些行為有違反公益勸募的法律規定嗎?
補充:
網路上查到了這篇 http://www.pshuang.cc/2015/07/blog-post_5.html
如果假設這篇內容的是正確的,那我上述的問題是否就沒有違法的問題了?
因為我幫忙的是非協會單位的個體流浪狗園募物資,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3-05 00:08:00
你指的是那個細節不對?你認為廠商應該要開接受捐贈可以抵稅的收據給你還是什麼?
作者: cheddare (仔仔大寶貝)   2016-03-05 08:26:00
也不是覺得有那個細節錯誤,是想知道這樣募資有沒有違法的地方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3-05 09:54:00
發起人嗎? 沒有
作者: cheddare (仔仔大寶貝)   2016-03-05 16:07:00
謝謝M大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6-03-14 03:58:00
這樣看來應該是「受贈團體」舉辦的物資募集,而非飼料廠商,而如果你問的是集資的發起人,看來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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