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私有道路問題

作者: Tenlet (生菜布穀烤豬豬)   2016-03-02 22:56:53
事實經過:
我們社區原預計開發四期(地基很大),由一條道路(大約是有500公尺長的山坡
路段)貫穿供車行再銜接一般道路,並在當初取得開發執照時有約定在四期全數開
發完成後,該道路會由地主捐出給市政府變成既成道路,但目前因為還沒開發完,
所以還算是地主的私有道路。
後來因為一些緣故,地主不願再開發後續兩期社區,並賣出建地,由其他人接手,
但似乎不包括該道路(這邊我其實不是很懂,雖然社區的地基不會覆蓋到那條道路
,但為什麼那條道路可以不一起賣),總之該道路的所有權仍是原地主的。
這條道路因為是車子通往我們社區的必要道路,每天都要走,我太太目前懷孕,每
天車行這條路都震得很痛苦,將來小孩出生後,也還是只能每天這樣震。我開這條
路已經不下幾千次了,不論車速快一點慢一點,開在路上的哪個位置,甚至開到對
向去,都避不了車子震動得很厲害。
現在這條道路已經非常顛簸,而這條道路因為算是社區內私有道路,所以市政府不
會維修,但地主又充耳不聞不願意花錢維修,長期下來導致這條道路愈來愈顛簸(
柏油路開起來像石子路),我們社區管委會完全拿這沒輒。
問題:
雖然這不是公共道路,但以這種狀況來說,市政府沒辦法逼地主出面處理嗎?要是
將來道路破爛得更厲害,難道也都放任不理嗎?我想請問的是,有沒有什麼法條可
以引用來處理這樣的事情?
我知道這問題就算能解決也已經是很久以後,不能解決我們現在的燃眉之急,但這
狀況已經幾年了,路根本都不修,這樣下去只是等著它哪一天爆掉而已。更希望的
是,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教訓這個地主建商,它根本是房子賣完後完全不管住戶的
死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3-02 23:05:00
開區大 找大家一起出錢修路
作者: jason7223 (J)   2016-03-02 23:09:00
這個版最後會不會只剩下水桶公告文呢?這樣嚴格的規定真的有辦法達成本版當初成立的目的嗎?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3-02 23:32:00
回樓上,我不是版主,但我認為PO文者本來就有義務要看清楚版規,就像開車上路要搞清楚交通規則一樣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3-02 23:34:00
除了商業問題其它有看板規都可以避免每個人都不知道螢幕後是怎樣的一個人有法律問題了還不願意花時間看板規守規矩幫了確定不是所幫非人? 用"願意守規矩"過濾一下也好而且那些水桶還不少是上站PO文個位數擺明就是來違規的 = =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3-02 23:38:00
回原PO那條到路的地是屬於社區還是建商的?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3-03 00:26:00
短期內就是找里長問看看有沒有輔助鋪路,長期是找律師,看能不能找到法規讓地主賣地?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3-03 10:41:00
貴社區可以出面取得地主同意後自費維修,人家有跟社區收地租或使用費用嗎?
作者: Tenlet (生菜布穀烤豬豬)   2016-03-03 12:53:00
回樓上各位:道路所有權是建商的。地主都已經把其餘基地賣出了(或是交由其他建商營造,我不是很確定),唯獨這條道路的產權還握在手上。今天的問題就是他既不賣也不維修,我們就算自費維修他也不會給錢,甚至可能會變成侵權(沒有經過他們同意),又因為不是公有道路,也不知公家部門管不管得著,才想問這種情況難道真的沒有法條逼地主出面處理嗎。話說回來,這條道路是地主(建商)承諾提供社區使用,在未捐出成既有道路前本來就該是他們維護,為什麼要買房子的人還要出道路修繕費用才能有好的通行品質,這太扯了。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3-03 14:18:00
換個立場思考吧,你的地無償給人使用,然後你還要花錢維護,這樣你會願意嗎???如果沒有妨礙你們社區通行,他的地要怎麼處置應該是他地主的自由
作者: jason7223 (J)   2016-03-03 14:31:00
我的意思是板規是否有限制太嚴格導致版友太容易踩線?很多新帳號或許是特地來PTT尋求協助的,是否要逕以水桶處理,而未能選擇以其他方式(如鎖文要求修文)處理?僅係站在版友立場提供參考,畢竟版主有其管版考量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3-03 14:44:00
事實上的板規只有1.發文先看板規PO合格文2.不要問商業專程來不願意花幾分鐘先看?要當大爺請自己花錢去律師很樂意按時計費仔細說明當大爺捧 :)TO 原PO如果妳覺得我和J的內容影響到你發問可以修掉不會被認定違反板規
作者: Tenlet (生菜布穀烤豬豬)   2016-03-03 17:37:00
當初因為社區的基地跟道路所有權都還在地主(建商)手上,道路的好壞跟他將來賣房有關,他們曾經維護過一次。現在未來預計興建的社區基地已轉手,我當然可以理解未來房子賣得怎樣跟他們無關;但你既不把現在的道路釋出,又不願維護放著擺爛,雖然是「沒有妨礙我們通行,他的地要怎麼處置當然也是他的自由」沒錯,那是不是這條路不管爛成怎樣,反正只要車能走人能走都沒關係?一般道路不平破洞會影響用路人安全,大家都知道負責人有義務維修了,怎麼可能今天負責人不是國家的時候,「沒有妨礙我們通行,他的地要怎麼處置當然也是他的自由」變成是合理合法的事情。我是不懂啦,只是覺得從道理上說不通,才想問這種狀況難道沒有什麼法條可以引用來處理嗎?不然說實在的,難道真的只要還是車能走人能走,不管多爛也是使用這條路的人自己倒楣就是了?
作者: jason7223 (J)   2016-03-03 18:03:00
地主只要讓你可以通行,不要因通行讓你受傷就可以至於你因為他的路爛因此受傷,也要證明因果關係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3-03 18:06:00
用人的財產還沒有任何付出,有啥好抱怨的。土地是建商的,還是當初參與合建者?妳們購屋時對於道路產權到使用權怎樣約定?沒有這條路,可以出入到最近公路?住戶要政府出面維修,但你也同意該地屬私人產業,那為何貴社區管委會為何不會合里長或地方民意代表等與地主協調重新鋪設柏油或修繕道路? 最後,為啥可以振振有詞認為私人產權有義務無償開放還要負擔維護供未負擔償金或其他對價者使用?最後,如果真得確認該地主確實可不提供土地供通行之用,那為了避免可能的損害,不如封路限用來得乾脆,不是?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3-03 20:51:00
公共道路政府負責維護是因為他是政府,費用是由納稅人的稅金支付,也算是使用者付費..私人土地,地主提供使用然後還要花錢幫你維護,這樣的道理很多人也想不通當然,你可以要求地主改善,但要不要做決定權是在他..他不願意或是無力修繕,沒有法規可以強制他必須花錢把路鋪平供你們社區使用喔
作者: Tenlet (生菜布穀烤豬豬)   2016-03-03 22:58:00
其實樓上講的我都可以理解,可是我還是覺得這狀況不大一樣。這是山坡上的社區,僅一條道路上下山,就我知道的部分,也是因為當時地主(建商)在規劃時同意鋪設道路且無償開放供住戶通行使用,未來開發完成後將路捐出給市府,當時市府才同意核發執照讓建商開發建案,而今天因為未達捐出給市府的要件,所以產權還在建商手上。以所有權的角度來看,即使「他在路上設個路障,凡要上下山的人一律付費通行」,搞不好法理上也說得過去,因為那是他的路,但當時買房子的人怎麼可能知道「路其實是人家的」的這種細節?這條道路的鋪設當初有它的緣由,甚至是更之前的建案開發執照取得,我個人的理解是都隱含著建商應付起維護的責任,在這種狀況下,雖然產權歸屬很明確,也不可能劃得這麼乾淨,一句「地是我的,路是我的,不爽不要走」就可以的吧。回頭來說,我知道路現在是也沒到不能通行,也是無償,但路上坑坑巴巴高低起伏不平,主人可以不理,那將來損壞程度更大,反正只要可以通行,當然也還是可以不管,甚至即使路塌,反正路是我的,我不爽修關你屁事,你們住上面的下不來關我屁事,不可能是這樣的吧。即便證明了有人因為路爛而受傷,但為何是要走到這種地步,才能逼對方出來處理?我不能理解啊。所以我只是想知道,難道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把事情好好處理掉嗎?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3-03 23:06:00
對方會先封路要大家付錢先,你的以為是你的以為,故,請找當初建案契約後找律師討論。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3-04 00:15:00
我覺得這串推文下來,只想跟原po說,你就找律師問吧…這樣真的沒辦法解決問題。just to do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3-04 10:13:00
最快的方式,就是經過區權會同意,由你們社區出錢修繕啊照你敘述,若只有這條路可通行至公路,那你們社區就有通行權,既然這條路還沒捐給政府,使用者付費也是合理的
作者: jason7223 (J)   2016-03-04 11:03:00
有權通行跟地主是否要把路維持到你滿意的狀況是兩回事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3-04 12:07:00
簡單來說就是你們不想花錢不是?? 否則你們願意自費請地主同意修繕,地主沒什麼好不同意的,現在狀況就只是路不好走,你們又不想花錢,才會想問有沒有辦法讓地主修有什麼方法好好把事情處理掉? 就你們自費請地主同意修。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