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網路輿論是否構成妨礙名譽?

作者: m910108 (漂泊者)   2016-02-04 19:41:01
事實經過:
在網路遊戲中,由於A玩家技不如人而開始造謠我使用不法程式,並於某遊戲論壇散播
謠言,導致該遊戲其他玩家目前全一言堂誤以為我使用不法程式進行遊戲。由於也花了不
少錢在該遊戲上,所以不太想息事寧人。
問題:
1.請問該玩家是否有構成妨礙名譽?
2.如果我只有該玩家遊戲論壇ID,是否能夠找到人順利提告?
3.假設以上皆可,我還需準備哪些資料?目前手邊有遊戲論壇對話截圖,以及在遊戲內散播
造謠的截圖。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han999 (鎧材校直定尺切斷機)   2016-02-09 00:51:00
1.不法程式必須由官方認定。2.如果官方假設你疑似有或沒有,前題必須對方公布你的id說某id用"肯定句"說你就是有用,才有算是妨礙名譽。3.你要確定對方是用"肯定句"說你有,但實際你並沒有用,前題你必須自我舉證"我就是沒有使用不法程式"!4.妨礙名譽的前題,你要確認人家有一直說...一直說...一直說...一直在"公開場合下"說你就是有使用",事實你並沒使用,有70%構成!5.以上1~4.若是對方是用"疑問句",像是"疑似"、"似乎"、"可能"...等,基本上很難構成;反之,人家可以告你誣告!6.有些名詞可能你要注意:a.不法程式是指有破壞性,造成遊戲的伺服器異常出錯!因此遊戲官方認定下,有損毀公司硬體機器,才算是"不法程式"。b.第三方輔助軟體是指有些遊戲公司有委外給合作對象的軟體公司製作,放在公開平台上供使用者使用。c.外掛程式是指附加元件,有些含意是指遊戲公司製作出、有些含意是指委外給其他公司製作、有些是指玩家試圖破解且可以更改遊戲內定數據及其資料;由界定好像由檢察官來分析後給法官判斷。d.支援程式是指遊戲公司受於遊戲代理商可以開發的程式,然而這些程式有分open與close的。心得:我以前有遇到跟版主一樣的問題!我有提告對方說我是使用非法軟體,但是法官判定下,對方"並無在公開場合下,(用肯定句)說我使用",所以就是和解~ 參考吧!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2-09 02:27:00
那只有id可以提告嗎?
作者: LoveEating (統一獅GOGOGO)   2016-02-10 00:36:00
感覺這不容易誣告
作者: m910108 (漂泊者)   2016-02-16 02:59:00
感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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