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店長的違法,反告我們妨害名譽及毀謗!

作者: poikladevv88 (Sys.Hacker 貓)   2016-01-02 16:19:49
事實經過:
我是XX便利商店的小職員,一開始因薪資糾紛,和店長起爭執
於是我們把店家的違法事項:[過期牛奶泡咖啡][霹靂布袋戲提前販售]等事件PO在FB
店長死不承認,說我們都是"不實的指控"
甚至做賊喊抓賊,要告我們妨害名譽!
店長表示他人脈廣,還有律師團!
認為我們證據不足,他的勝算很大。
目前已有2名人證! 但也有員工是幫助店長否認的!
可以肯定的是,監視器有錄到過期牛奶的事件,流片事件則不確定
因監視器只保存2個月,我們怕畫面遲早會被覆蓋。
我們想過找總公司的主管,但怕他們為了維護公司聲譽,反而幫助店長!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1-02 17:11:00
監視器拍的到牛奶日期?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16-01-02 17:22:00
應該不會有問題,但要盡量蒐集能證明你們所說的證據但光有人證應該是太薄弱了,證言比較浮動而且即便他要告,也是他們要證明你們妨害名譽
作者: poikladevv88 (Sys.Hacker 貓)   2016-01-02 17:34:00
監視器是拍到我喝報廢牛奶,被罵那是要用來泡咖啡的他們要以我們PO在FB的文章,告我們妨害名譽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6-01-02 18:35:00
你要證明自己言論為真。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16-01-02 20:55:00
釋字509有只要證明主觀依相關證據有相對理由可信所言為真的免責事由。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1-02 21:10:00
監視器現在有辦法錄音 ??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1-03 00:11:00
監視器當然可以錄音 幾十年前就可以了不過感覺輸面居大 證據找不到的話 和解金多準備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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