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新古屋交屋後漏水責任歸屬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5-08-10 02:46:29
※ 引述《Bedreamer (追夢)》之銘言:
: 事實經過:去年七月經由房屋仲介交易約4年之新古屋(有管委會),前屋主有於契約書
: 上勾選無漏水,但去年8月即發現大雨後屋內地面積水,立即通知前屋主與仲介(有line
: 圖片對話),但建商來會勘後判為排水管不通逆流而引起,因此認為是偶發現象,但今年
: 六月又再一次大雨後地面嚴重積水,再請建商再一次會勘仍未抓到原因,直到8/8颱風後
: 牆壁裂痕滲水,才確認為牆壁滲水,想請問向此種案例,漏水修繕費用,是否可與前屋主
: 及房仲求償?謝謝
當然可以啊!買賣契約的瑕疵擔保責任,不以出賣人故意為必要
房仲部分有不動產經紀人管理條例可以處理,不過責任上沒有上開重,不一定可請求
建商部分請注意原始承攬契約關於瑕疵擔保責任
: 問題: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以上僅供參考,請找尋專業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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