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寵物遭侵占 (寵物已登記)

作者: hebekoike (haha)   2015-06-05 19:15:44
事實經過:
我和室友之前一起養了兩隻狗,原本協議分開住後一人一隻(今年八月房租到期),但他媽
媽兩隻都想要帶回去,所以一直想找我談分配的問題(他想要兩隻一起養,然後過半年再
換對方養,但我之後要回南部所以不想這樣浪費時間特地北上為了接送,也不想再跟他家
有什麼瓜葛,而且我的狗已植晶片所以覺得沒有必要接受他提出的這個方案,畢竟歸屬於
我)
最近我回老家三、四天,請其他同住室友代為照顧這兩隻狗,但他在我離開後才說他把兩
隻都帶回他原本的家他媽要照顧,原本講好我回來時就要帶回來,但他以還沒討論好兩隻
寵物的歸屬問題為由拒絕帶回,但因為我也怕搬出法律後他們更拒絕帶回或是交給其他朋
友代為照顧,所以不敢提到侵占之問題
問題:
想請問各位法律專業的版友,因為我知道他原本的家在哪裡,我是否可以在七月要回南部
時直接找警察一起到他家要回我的狗?可以當場請求返還嗎?
或是需要直接到警局備案?
主要是怕他會因為知道我有可能要告他,就把狗先寄養在親友家中讓我無法提出狗在他家
的證據 (不過line上有他將狗帶回他原家的對話記錄)
麻煩各位了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6-05 19:18:00
你要提出的不是狗在他家的證據是狗屬於妳而她據為所有(養在哪不論)的證據
作者: hebekoike (haha)   2015-06-05 19:30:00
line的對話紀錄有講到他帶回去養 這樣算嗎謝謝de大的回覆T_T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6-05 19:52:00
從妳的敘述 我覺得整件事情根本不算侵占
作者: hebekoike (haha)   2015-06-05 20:03:00
其實應該算是我想要預防他不返還我的寵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6-05 20:17:00
看得挺亂的....不是已經協議了?那就照協議走呀.....他媽媽干這兩隻狗什麼事??想要養?? 一隻開價20萬給他.....另外,假如今天都寫了 "我的狗",那就是產權明確了請接下來就是留存各種證據,證明其侵占你的財產只要確定狗被他帶走,就可以提告了....阿若原PO一開始立場搖擺,變得事後法院也不覺得是侵占換言之,先從產權確認,對方無權帶走開始論述不然哪天人家說狗晶片是借名的,當初買狗的費用
作者: hebekoike (haha)   2015-06-05 20:23:00
謝謝man大!因為我室友沒主見,然後他媽一直想要干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6-05 20:23:00
相關收據等全都在他們手上,人家牌一攤,法官信誰的???
作者: hebekoike (haha)   2015-06-05 20:24:00
他媽覺得自己跟他們兩隻也有感情了所以想要養)所以我必須先跟他講明狗是我的你不能不還給我嗎?還有借名晶片是什麼意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6-05 20:39:00
借名晶片? ㄚ就是植晶片的錢對方出的,只是暫時登記在你不難理解吧....他媽有感情?? 阿是暗指說您身為主人,卻無感情嘍??那妳回他:我也去過你家幾次,對你家也有感情了你們能不能搬出去,把房子過戶給我???只是一個狗,一個是房子,兩者在法律上都是財產呀有感情? 干我什麼鳥事,對吧???不要拖久了,到時候碰到哪個法官,把你跟對方放在兩邊看狗往哪邊跑,判決誰才是飼主,您就可能哭不出來了...
作者: hebekoike (haha)   2015-06-05 20:44:00
我室友是蠻沒感情的啦...他媽認為我寒暑假回南部都是他在照顧所以有權力討論歸屬(但是是我要帶回南部照顧 他媽說想他們才放去他家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6-05 20:44:00
對了這種裁判方式好像有真實案例,看d 大記不記得
作者: hebekoike (haha)   2015-06-05 20:45:00
我是自己出錢植晶片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6-05 20:45:00
你可以說..."伯母,有空可以過來看看它"ok 啦,反正今天還是早點講清楚說明白,不要到最後出狀況照顧就有權?? 這樣的話,那每個保母都可以跟小孩父母談小孩的撫養權嗎??? ^_^
作者: hebekoike (haha)   2015-06-05 20:50:00
mania大真的太感謝你的推文了Q_Q那我現在是要跟她說請她帶回來給我不然會採取法律行動嗎?還是直接帶警察到他家會比較好呢><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6-06 00:11:00
不知道台灣有 不過 Franklin & Bash 到是有一集有類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6-06 11:01:00
當然啦,若原PO知道對方家裡,到當地派出所求助跟著讓警察去當公親,也是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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