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工頭夫妻在我男友離職後還一直講他閒話(中間還有很多故事,但我男友都選擇忍),結
果我男友就突然大爆發,在他臉書公開Po文
http://i.imgur.com/VVbLw4W.jpg
http://i.imgur.com/stpJ1Xr.jpg
過了快兩個月,剛剛工頭夫妻的女生突然打給我,又傳簡訊說我男友說他們男盜女娼,要
告他
http://i.imgur.com/ay6TQoX.jpg
可是我男友不是那個意思,也不是在說他們
問題:
公然侮辱跟誹謗罪有可能成立嗎 ?
是否要跑警局做筆錄 ?
如果不成立,是否就不用跑法院 ?
不成立可否反告他們誣告 ?
先感謝各位幫 老妹我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拜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