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小弟假日在社會乙組打球~ 某日球隊隊員不小心把球打破
路邊車的玻璃~ 對方估價完~ 賠款6000元!! 該隊員有保險
保險員 要對方資料以及來簽和解書~ 事前有跟對方告知
但給完款項後~ 對方一直不肯出面簽和解書~
問題:在法律上 對方這樣 是無任何問題的嗎?~ 因為對方不簽和解書 以及資料
保險公司無法理賠~ 這樣以賠款的狀態!! 只能自認倒楣學經驗嗎?
還是可以送調解委員 或者提告? 在此先感謝各位的回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