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該不該提告

作者: chosen4040 (Mr.Pistol)   2014-09-06 08:34:43
一、車禍發生日期:103/7/2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無傷,本人右手擦挫傷,右膝擦挫傷+腫脹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做筆錄,對方當下有離開現場後才回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保險過期,本人有保機車強制險與駕駛人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本人於外側車道直行,對方轉彎入外側慢車道
1.本人是由側邊被撞擊(機車右側)
2.本人時速低於速限50公里(40KM),且在擦撞前採防衛駕駛
對方當時於路口處車輛駛出時,本人驚覺不對故進行減速
且向左側車道行駛,但仍遭對方由側邊撞擊
3.本人直行於主幹道,對方為支線道且為轉彎車輛
4.對方於撞擊後下車察看隨即駛離,而後有回來,因為車牌掉在現場
撿完車牌後又不知去向,直到本人於醫院做完治療才於醫院出現做筆錄
六、問題:
原欲與對方以10500金額和解,但對方要求先拿到和解書才要匯款
告知請對方先匯款後,和解書才會寄出
不料對方居然以對方修車金額2萬多元,然後以一幅大老板的氣勢
叫我好好考慮清楚
本人是否該提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06 08:37:00
直接告訴承辦員警說你要提告過失傷害...而且對方有肇逃之嫌....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9-06 09:13:00
提醒員警對方肇逃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06 10:10:00
這根本肇事逃逸了阿 哪有什麼離開後再回來XD 撿車牌算甚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06 10:13:00
肇事逃逸太明顯了吧.....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14-09-06 10:26:00
去警局做筆錄時,直接說要告肇逃及過失傷害2者綁在一起的話,沒和解就不可能緩起訴,起訴後,法院也不可能給緩刑,就得入監執行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9-06 10:54:00
明明應該先告肇事逃逸並正確的和解在快滿6個月時再告過失傷害 XD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06 10:56:00
和解就會要求對此樁事故不得再有任何訴訟了啦0.0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9-06 11:16:00
10500而已 直接提告 過失傷害 肇事逃逸 然後不要和解刑事兩個都成 10500那麼少相信民事會判給你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9-06 11:23:00
不尊重專業的人不見得知道怎麼和解 看過被表的不只一次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06 11:28:00
這樣隔天就能告過失傷害啦 反正對方開車無傷也沒機會反咬不用等接近追訴期0.0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06 11:29:00
d大的意思是肇事逃逸的和解歸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另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06 11:30:00
肇事逃逸欠國家的,但法院在判時多少也會看過失民事和解的情況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4-09-06 12:24:00
肇事逃逸的刑責比過失傷害還重,而且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才一萬出頭,對方也不肯和解,其實很白目,真上了法院隨便判一下易科罰金也比一萬多很多。真要讓對方好好上一課的話,就先提起過失傷害告訴。真提肇事逃逸的話,換對方要求你和解了。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9-06 12:51:00
對方擺爛就讓他求仁得仁吧
作者: CoffeeTea (咖啡+紅茶)   2014-09-13 11:08:00
跟他說20萬合不合解 叫他考慮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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