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後對方不出面是否應該主動提出告訴?

作者: snailtree (snailtree)   2014-08-25 15:00:42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年8月8日晚間8時36分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被撞擊後本人左大拇指有稍微拉傷,指甲裂開,沒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本人立刻報警,時隔2個禮拜之後做筆錄,現場完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本人行駛的巷弄是住家附近,雖然沒有號誌,
但知道這條巷弄車流量很大,行人又多,
而且也快到家了,所以車速一直不快,在行經車禍的前一個路口時,
又因為路邊有路人對向也有來車,
兩側也停放車輛的情況之下,我已經放慢速度會車經過,
並且保持減速後車速約30-20行駛,
因為前方約50公尺處我的車道前方與對向車道皆有閃燈暫停車輛,
所以我又再次減速準備通過之際,
我的左方約1公尺處突然一台完全沒有減速的左轉車( A車 ),
衝入我正常直線的行駛車道,在不到一秒之間,我向左想要避開對方,
但是他完全沒有看到我,直接撞擊我的車輛副駕駛座車門軸跟車輪的地方,
然後一直摩擦到副駕駛座車門中間才停下,
然後對方駕駛下車之後,
懊惱地說:他的左方與左前方都有冰箱擋住他,
他完全沒有看到我......,然後就報警處理了。
作者: godhill (godhill)   2014-08-25 18:12:00
依這樣看,是你直行,他轉彎出來A到你,你提到你有受傷,受傷部份去開驗傷單,診斷證明也可以,確定雙方都做完筆錄,等事故滿30天後,去申請初判表,有了初判表也比較好知道該怎麼跟對方談,等初判出來就請警方幫你送調解,或是你自己至各鄉鎮市公所去提出,另外你車是幾年車?估價單的工錢和材料費要分開寫,對方怎麼喊,不要去里他,等初判出來再說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8-26 00:01:00
有受傷請去就診
作者: snailtree (snailtree)   2014-08-26 09:48:00
非當日就診也能列入嗎?因為當下沒有去醫院,因為已經時隔兩周,這樣會不會有爭議呢?而且警方筆錄是紀錄無人受傷。謝謝大家提供意見給我,不然真的好茫然。估價單是原廠的,有把材料跟工錢分開寫清楚。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26 10:09:00
當時筆錄怎沒說你有受傷?
作者: godhill (godhill)   2014-08-26 17:20:00
對方有要求賠償嗎?你的車如果超過5年,會有折舊的問題,工錢不能折舊,零件費可以
作者: eugeneu (阿德啦)   2014-08-27 00:47:00
有受傷可以提過失傷害 逼對方出面
作者: snailtree (snailtree)   2014-08-27 19:12:00
做筆錄未將手拉傷的事情列入Orz目前對方神隱,沒有說要賠償因為對方有點心虛,所以避不見面車子已經超過五年了公司前輩說先等調解,因為這個是必須程序,不要太心急,該走的程序走完才考慮提出告訴還好這次意外沒有人嚴重受傷,不然不可能這樣拖延(>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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