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關於板主產生方式

作者: RockLee (Now of all times)   2013-02-27 21:12:19
依據目前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15) 申請板主權:
板主有權申請增加板主協助管理看板之權力,申請之新任板主必須經過該板所
有板主同意,依照規定向上層組務申請新增板主權,板主以三人為限,第四人
須通過板務站長通過。
個人認為這種方式易使看板永遠被少數(可能不適任的)人把持,
可否在有板主的情形下,
亦可經由連署選出新板主呢?
或者將板主對新板主的提名權及同意權分開,
例如板主提名新板主後仍需有效票數1/4以上贊成?
(這門檻應該不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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