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板主可以自訂板規自己作多重帳號認定嗎?

作者: bbbing (無)   2012-04-28 18:24:35
※ 引述《haqqige (703)》之銘言:
: 依據站規進行多重帳號認定之權在於站方帳號部
這篇文章最致命的問題,在於第一句話講得太隨便,偏偏它還是最關鍵的部分
沒有把規則引用確實,導致整篇都難以使人信服
不過這還算簡單,我幫你引,[#11PhstD5 (PttLaw)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你想引用的應該是第八條以及第六條第二款之(四)
但是第六條第二款之(四)的情況並不適用一般常見的多重帳號查詢
因為由板主申請的多重帳號查詢是看板違規行為,自然不屬於第六條第二款
板主則可引用第八條、第三條、以及第六條第一款之(七)
引用第八條,則第三條的認定權人在於板主
那剩下的只有板規是否違反第六條第一款之(八)而已
也就是讓小組長、群組長甚至站長來評論該規定是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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