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XSMQIGr(PttLaw)

作者: 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   2021-10-22 19:10:19
閣下的程序錯誤,
請向板務部申訴。
Ptt法務部 PttLaw法務
附註:
1. 於看板中發表不當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
一款,屬看板違規,並依同法第八條,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本板並
無管轄權限。
2. 看板違規請向板主申訴,若對板主之處置有疑義,請向看板所屬小組長申訴,
若對小組長之處置有疑義,請向所屬群組長申訴,若對於群組長之處置有疑義,
  請向板務站長申訴。
※ 引述《galty0930 (啟澐)》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galty0930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kaorucyc
: (b)文章編號:#1XSMQIGr
: 3.欲申訴之判決︰
: 水桶60天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非發交易文,被處以不符發交易文資格60天禁言處分
: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原始文章#1XSMQIGr
: TaichungBun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 開始時間: 10/21/2021 22:19:44 (期限 60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 原因: 10/21 #1XSMQIGr 5.1.1 無交易資格-文章未達一百篇
: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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