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1U5PwrGE (Violation)之判決

作者: 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   2020-01-14 00:28:15
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原則上本院尊重雙方對爭點互相溝通,
但本案檢舉人已明確表達無庸再議,申訴人仍去信,判決違規並無不妥。
※ 引述《hidein (Stock man)》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hidein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U5PwrGE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
: 經使用者明示拒絕,被檢舉人仍續行寄信,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
: 第一目之三,處罰單一張。
: 4.不服理由︰
: 因與新店版(HsinTien)版主MRsoso溝通再不熟悉板規下誤犯板規而被水桶一事
: 請求版主重輕量刑
: 但對方不但聽不進去還恐嚇再吵就檢舉騷擾
: 我只是提出我的要求,往來也才四封信這樣算騷擾嗎?
: 站務警察辦案不可以一人之詞裁定,因此上訴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根據PTTLAW判例,板務信件不算站內信騷擾
: 且該站內信件內容皆為板務溝通內容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570983267.A.C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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