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Violation #1TEm0UeN 判決

作者: 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   2019-08-04 22:37:13
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觀信件內容不構成謾罵之事實,但申訴人主動寄予信件,
以一定數量之信件妨礙他人正常使用,因此維持罰單處分。
※ 引述《Goodinfo (Goodinfo)》之銘言:
: 1.申訴人ID:Goodinfo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TEm0UeN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
: 被檢舉人寄送謾罵信件,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一,處罰
: 單一張。
: 4.不服理由︰
: 依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釋義,謾罵為「肆意亂罵」的情況,與吵架為「爭執,以
: 言語相鬥」的情況明顯不同,申訴人沒有肆意亂罵事實,只有在拒絕electronicyi通信後
: 又遭受electronicyi站內信騷擾的情況。
: 原文章代碼(AID): #1TD3RZlZ (Violation)的檢舉說明︰「自己先寄信來問數學問題接著
: 開始寄信來吵架,且自曝使用非本尊帳號來騷擾」,僅提出吵架和非本尊帳號的情況,檢
: 舉事由和檢舉說明都沒有提出站內信謾罵或辱罵情況的檢舉,最重要的是也沒舉證謾罵的
: 行為。
: 以文章代碼(AID): #1TD3Sq8I (Violation)為例,信件內容為「如果改成CM=5DM其他條件
: 不變這樣你會嗎」沒有謾罵的事實,文章代碼(AID): #1TEm0UeN (Violation)的判決說明
: 沒有指出哪一封是謾罵的信件,也沒指出哪一句是謾罵的言論,在沒有寄送謾罵信件的檢
: 舉和證據,判決內容也沒提出判斷寄送謾罵信件依據的情況之下,PttLegist不能自己額
: 外羅織違規情況作判決。
: 綜合以上理由,沒有對應判決寄送謾罵信件的檢舉和證據,申訴人也沒有違反使用者違規
: 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一的事實,請撤銷罰單一張的處分。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作者 electronicyi (電子益) 看板 Violation
: 標題 [檢舉] Goodinfo 站內信連續騷擾
: 時間 Sun Jul 21 17:56:46 2019
: ───────────────────────────────────────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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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檢 舉 人︰electronicyi
: ψ 被檢舉人︰Goodinfo
: ψ 檢舉事由︰站內信騷擾
: ψ 檢舉說明︰自己先寄信來問數學問題
: 接著開始寄信來吵架,且自曝使用非本尊帳號來騷擾
: ψ 所附證據︰站內信證據,如證據文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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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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