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不服PttLifeLaw板主水桶判決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7-08-02 06:45:05
※ 引述《depravity (沉淪)》之銘言:
: ※ 引述《hitolin (呼呼呼)》之銘言:
: ※ 引述《depravity (沉淪)》之銘言:
: : 2.任何有涉及商業.經營.營利上或詢問工作內容之法律問題及其衍生問題
: : 註:若繳稅非薪資原則上皆為商業法律問題,該繳稅未繳亦然(如房東、攤販、網拍等)
: : 租賃糾紛求償是合理的≠求償的內容為工作損失是符合本板宗旨的
: 第一,原文內文是「中華電信網路斷掉,為了換接手機網路,搬運電腦過程損壞一條電腦
:    螢幕線,加上工作需要使用有網路的電腦,現在突然無預警沒網路,人還要跑出去
:    找電腦,
: 因此當中華電信無法提供穩定的網路造成很多損失,可否向中華電信求償。」
: 完全不涉及如何經營、獲利、鑽經營漏洞,
: 首先,租賃糾紛可以問不等於所有因租賃所產生的糾紛都可以問,
: 接CASE在家工作產生的損失就是屬於不可以問的。
: "加上工作需要使用有網路的電腦",在家工作就是為了有收入←這本身就是商業行為
: 註也很清楚了寫了"若繳稅非薪資原則上皆為商業法律問題,該繳稅未繳亦然"
: 也就是你可以問除了妳工作以外的損失怎麼求償,但是不能問工作的當然也包含
: 包裹在一起問,案重初供,我承認若您一開始就仔細研讀板規不懂的來信詢問,
: 的確可以適當的用詞遣字來逃過,問題是您並沒有啊,還大辣辣的把"加上工作需要"
: 從"當中華電信無法提供穩定的網路造成很多損失"特別強調出來,而被逮個正著,
: 您引了一堆標題,怎麼不引內容說裡面有詢問工作求償的?(因為沒有是吧?)
: 要事後來一堆這種似是而非的詭辯,按照進板畫面還有置底標題所述,
: 把板規門看完,就不會違規了 = =
: depravity
重申第三次,板規文字規定並無包含這些內容。
工作因為經營不善而獲得的損失,跟詢問租網路影響到自己生活與工作的租約賠償,
也能合併一論?
經營不善而尋求賠償方法,有教人鑽法律漏洞或金錢控管漏洞的嫌疑,今天板規要規定
是違規的,合理;今天因為租東西,結果那東西很難使用,害到我的生活,裡面包含連
工作都變得不順利,詢問求償事項,卻硬要歸因在工作經營求償的問題,能一概而論嗎?
合理嗎?
不斷認為別人說法是似是而非,卻無法接受這之間邏輯的謬誤,且板主還不能針對上一
篇回應文章內提到,多篇可放行之真正與工作、薪水、工作損失有關文章的放行標準,
可見判決標準不一,板友再如何詳閱板規,板主仍因自己先入為主的判斷與喜好判決,
這樣的判決又與板友何關?
敝人以為,經過三篇文章已經足夠清楚表達我的意見,不願再與這位板主做多餘的口水
爭執,僅待申訴板裁奪,謝謝。
文末再次附上生活法律板板規內文,讓生活法律板板主閱讀並了解其邏輯之謬誤:
(四)再尋得「 [公告] 關於"非生活法律文"釋義」(文章代碼 #1JSijD_6)
「1.僅為敘述而無問題之文章
2.任何有涉及商業.經營.營利上或詢問工作內容之法律問題及其衍生問題
3.雖涉及法律但非個人生活上所遇到之問題(可幫他人詢問)縱然與法律相關亦非生
活法律
問題
 4.其他與法律無涉之問題(包含涉它板但無法律糾紛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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