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chanyi 違反本板板規

作者: chanyi (絳虹之泥海天之沙)   2017-05-31 04:07:50
※ 引述《guohuo ()》之銘言:
: 使用者 chanyi 於本板發表 文章代碼(AID): #1PANN8o8 (PttLaw)
: 違反本板板規
:
: Pttlaw 板板規與申訴受理規則
: 一.板規
: 5.檢舉文用詞需妥適,且不得有誹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或看板違規行為。
: chanyi於該申訴文內文提到對我的不實批判言論
: {(2)當事者已經利用此"時間差"手法對於本小組各版主及組長造成多次騷擾及不當控告
: 某些版主在我當下提出申訴就站內信我提醒此人為訟棍,為本組麻煩人物之一。}
: 我在PTT上從來沒有利用此"時間差"手法對於本小組各版主及組長造成多次騷擾及不當控告
: 某些版主在我當下提出申訴就站內信我提醒此人為訟棍,為本組麻煩人物之一。
: 請問這言論的根據是怎麼來的?
: 若有,請使用者 chanyi 將該板主及該組長被多次騷擾及不當控告的證據明示列出。
: 若無,此言論則為於公開看板公然誹謗本人。
澄清:
此乃"申覆"而非"檢舉文",當事者之言論及過去之事蹟亦與原案之申覆及判決無關。
因此本人並無違反板規"檢舉文不得..."。另本人之申覆要件僅就"事件"的"邏輯"逐一澄
清,並非個人主觀之立場,亦不代表本人對當事者之好惡。故"主體"乃為"事件證據及說明"
,而非"口頭或言語抑或文字誹謗"。本人僅就所收到之信件,以版主之立場將證據提供站
方備參。本人仍主張所有證據及提供之補充乃針對版務溝通,並以版主立場對站方所做之
申覆,與當事者完全無關。
: 請法院裁示,謝謝。
: 補充: 此檢舉文PO出後,chanyi於5/31 02:58:39編輯文章刪除了那段言論,企圖滅證。
: ※ 編輯: chanyi (114.41.119.5), 05/31/2017 02:58:39
請當事者自重,本人僅是補充文章證據及修改原先打字手誤,並無企圖滅證,增修文章也
需要時間,不知你僅備份特定時間文章意欲何為? 對於你不實之指控及誹謗,你所有之文
章本人亦已備份。另已商請小組長提供你之前的文章提供予站方(包含你的分身文),還請
在站方判決結果出來之前自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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