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violation判決不服#1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8-11 02:05:58
※ 引述《PttLegist (批踢踢法務部檢舉板法務)》之銘言:
: ※ 引述《GoodElephant (地表最強掃地工)》之銘言:
: 首先,IP第一網段完全沒辦法判斷地理位置,至少要到第二網段相符,第三網段相近,才
: 能推斷是相近之位置。
是的,就是完全不相近的網段。
地理位置過度跳躍
所以才懷疑是帳號共用。不同人持有使用違反站規。
: 第二,觀檢舉人提供之證據,無法推斷對方為非合理帳號使用。本站允許每「人」擁有使
: 用五ID。
: 若該使用者擁有超過五帳號,請使用者至ID_Multi檢舉之。
因為是懷疑該帳號為不同人持有使用,故不予另行至ID_Multi檢舉之。
這點若有查閱相關登入紀錄應該不難查證。
否則此判決的成立(判例),便是默許相關帳號共用的行為。
即使是在正式的檢舉申訴中,還請再詳細審閱該檢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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