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depravity) Re: 其實啦

作者: Lifeismoney (Lifeismoney)   2015-02-23 08:11:07
※ [本文轉錄自 Lifeismoney 信箱]
作者: Lifeismoney (Lifeismoney)
標題: Re: 其實啦
時間: Mon Feb 23 07:18:24 2015
請不要斷章取義 自己的版規 自己應該看清楚 你判我的是這一條
2.任何有涉及商業.經營.營利上或詢問工作內容之法律問題及其衍生問題
註:若繳稅非薪資原則上皆為商業法律問題,該繳稅未繳亦然(如房東、攤販、網拍等)
請問:我猜測知道我郵局帳戶&不明企圖的人,所以故意陷害我,
我從我「出清不要物品」的拍賣,去推斷,這有哪裡有問題?
再來討論板規,第一行很清楚的寫明以及推斷「盈利上的工作內容法律問題」
但是我遇到的狀況,並不是因為我任何營利行為以及工作內容產生,
我講得很清楚「只要有透露帳戶給第二個人知道,都會發生這種惡意陷害情節」
然後討論註解,寫得很清楚是稅務問題,後面寫的房東攤販網拍
「並不是指」真實身份或是有從事網拍,遇到的問題就是違規
版規的精神很清楚「盈利或是工作」所衍生的法律問題
你這個是張冠李戴,
把其中一行字拉出來就說我是因為網拍才有這個問題
版主的意思就是:
任何在PTT賣二手產品的:硬體買賣、手機買賣、蘋果買賣、遊戲買賣
只要有任何一個人像我一樣帳戶被其他人知道後故意陷害,
而來生活法律版發問「一律違規,因為是拍賣行為」
真的是胡說八道一通......
您這種態度真的讓人無法理解,自己跋扈在先,用這種簡直藐視的態度在回答問題
你不覺得別人看版規看得比你還仔細,這種感覺很差嗎?
你覺得有人喜歡寫信嗎?
PTT就規定要寫信才能處理上訴,也請不要自以為這種叫做騷擾
從我的內容大家都可以看得出來我是很有誠意跟你請教
但我只看到你一直胡說八道,可能我言重了
因為你其實不太想回答,反正桶完就走,申訴也可能超過一個月嘛!
※ 引述《depravity (沉淪)》之銘言:
: 網拍違規
: (如房東、攤販、網拍等)
: 直接寫明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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