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判決.版主根本私心判決

作者: pozx (iornspiderwoman)   2013-09-26 23:26:25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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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pozx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asaword
(b)文章編號:#1IH4Oczq (MLB)
3.被申訴之判決︰
ID: pozx
→ pozx:勇士是在兇什麼~被人打HR還不准人太張揚~有夠沒肚量 09/26 09:27
→ pozx:勇士迷的水準原來跟爪爪迷差不多~都別人的錯..
3.攻擊、詛咒、侮辱聯盟、球隊或球員、Owner、GM、Coach
4.挑釁雙方球迷造成對立
4.不服理由︰
該篇原文18052影片所述,本就是可受公評之事,言語並未涉及辱罵,我不知道現實中
這會犯了哪條法?要是以該版版規來看,我的理由如下:
第一行推文針對影片所言是事實陳述,如果這樣都不能說,那還能怎麼說?
第二行推文也是針對該篇文章,上面未被水桶的人員推文所述,也是事實,如果版主
認為這樣的言語涉及挑釁,造成對立,那是否應該連同一開始推文的人員一併處罰,
不是這樣差別待遇吧。那這樣跟文字獄有何不同?
請給我個交代,否則我不能接受這麼模糊的判決..只憑版主個人主觀認定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以下這些都是該篇文章18052另一方的言論,卻完全沒受到版主的警告?
難道是先說先贏?還是版主真的把總板當作隊版?
該篇文章大多數人都被非以下這方言論立場水桶,可是以下這些立場的人卻完全連
警告都沒,版主一面倒偏袒這樣對嗎?
→ outy:Gomez幹砲就幹砲,一路唸唸有詞是怎樣... 09/26 07:25
推 yeah8466:真的不是很喜歡Gomez~"~ 09/26 07:30
→ obiwang520:問題很多?你的有在看比賽嗎? 09/26 07:43
推 yeah8466:我以為大家都知道Gomez的EQ本來就不是很好
→ wtt168:樓上看完影片再來說吧
→ wl3532:總版一面倒批評勇士 真有趣
→ wongwong123:鬧事的Gomez被逼到角落 超好笑的!酸民就繼續亂酸吧 ~
推 yeah8466:我最討厭的球員Gomez被嗆了 真的超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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