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儲匯] 三週窗口菜鳥雜感

作者: nari900916 (nari900916)   2018-10-22 20:01:44
※ 引述《trousersnake (我的靈魂是誰)》之銘言:
: 標題: [儲匯] 三週窗口菜鳥雜感
: 時間: Mon Oct 22 00:24:14 2018
: 懶得打字了,最後談談交易代號很多的統一發票兌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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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一發票是由財政部印刷廠印製,再委託許多代售點販售給需要開立統一
: 發票的營業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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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印刷廠在特定的月份會撥代發發票獎金的預付款給中華郵政總公司。
:
: 紙本發票單筆200元、多筆兩百元、一千元以上金額,就有三種不同的交易代號。
: 電子發票則有單筆兌付及營業人代兌,兩種交易代號。
: 電子載具發票 ( 出現在台水、台電、中華電信、陽明山瓦斯等繳費帳單 )也有一種
: 交易代號。
:
: 所以統一發票兌獎,加上統計個人持有統一發票的交易代號,至少就要記得七組代號 = =
:
: 電子發票有個很討人厭的地方是:高達五成的發票,刷讀器無法識別其流水號,
: 只能電腦手key其發票號碼和隨機碼,這導致兌獎變得很沒有效率。
:
: 營業人代兌發票的意思是: 小7、全家、萊爾富、美聯社、全聯之類的地方,
: 有吸引民眾利用中獎發票來直接兌換店內商品的活動,所以這些商店會累積很多
: 中獎的統一發票,再統一由店長拿來郵局兌付現金。店家必須在所有兌發票上頭
: ,蓋上自己的店章。
:
: 通常店長都會事先計算好紙本發票和電子發票的張數,也會將兩百元以上兌獎金額
: 的發票區隔開來。兌領多筆電子發票的訣竅是 : 抓起一疊電子發票,
: 將其橫放,左手拿發票,右手拿刷讀器一張一張刷,刷得出條碼的發票
: 擺右上方,刷不出條碼的發票放左上方,電腦每刷十行條碼就驗算中獎發票是否有十張
: ,再用橡皮筋捆起來,所有刷得出條碼的發票都刷完了之後,再來手key刷不出條碼
: 的電子發票。
:
: 郵局打烊前的統一發票日結,也是個很大的工程,和處理存提款單一樣,
: 每個人會將相同獎項相同月份的發票用橡皮筋綑成一綑,寫上張數,
: 最後再全部加總起來,數量無誤之後再交給經理。
:
: 這些中獎兌迄的發票每個月會寄送至中華郵政總公司儲匯處,再送至
: 財政部印刷廠核銷。
:
: 財政部印刷廠公布核銷發票結果,抓出有統編或其他原因不應該兌獎的發票,
: 會在數個月至半年之後,至於要怎麼...追回誤發獎金,我就不清楚了。
:
: 推 ChenJoy: 怎麼追回誤發獎金?當然找經辦啊XD 不然你以為為何要你蓋 10/22 00:59
: → ChenJoy: 戳在發票上 10/22 00:59
: → ChenJoy: 所以發票一定要請客人寫姓名電話住址身分證字號 10/22 01:00
: → ChenJoy: 尤其住址 有些人會便宜心態不寫 如果誤發獎金 電話不通 10/22 01:00
: → ChenJoy: 至少你還可以用寄信的方式 10/22 01:00
前一陣子有新聞報導郵局明年不打算再承接代發發票獎金業務
財政部公告108年發票印製格式
向郵局領取獎金的文字已經修改了
但新的代發單位還不確定
比較特殊的是新的發票格式
領獎收據已經取消地址
只要寫電話就好
以後要追回誤發獎金會更困難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7年10月4日
台財稅字第10700611240號
修正「稽徵機關辦理營業人自行印製收銀機統一發票注意事項」第四點附件二、附件三,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稽徵機關辦理營業人自行印製收銀機統一發票注意事項」第四點附件二、附件三
部  長 蘇建榮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4189/ch04/type2/gov30/num4/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4189/ch04/type2/gov30/num4/Eg.pdf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7年10月4日
台財稅字第10700611241號
一、修正本部79年1月15日台財稅第791184495號函附件及100年5月30日台財稅字第10000174650號函附件,自108年1月1日生效。
二、廢止本部104年10月13日台財稅字第10404638850號令,自108年1月1日生效。
部  長 蘇建榮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4189/ch04/type2/gov30/num5/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4189/ch04/type2/gov30/num5/Eg.pdf
作者: rachel1216 (live in Seoul)   2018-10-22 20:23:00
基本上就算寫電話地址也沒用~~你再怎麼寄給兌獎人,他不回來退回錢你也沒輒~只能自己賠
作者: assess (真是糟糕的自己)   2018-10-22 20:38:00
反正不接這業務就好
作者: nari900916 (nari900916)   2018-10-22 23:29:00
寫假地址電話代發獎金單位也無法查證吧
作者: henry3182001 (台灣加油)   2018-10-23 08:47:00
不用領發票就是一個字 爽 苦了基層不要繞了一圈後又回到郵局,那就真的哭哭
作者: ninisoda (ninisoda)   2018-10-25 21:40:00
不要收發票最好,每次發票月坐到發票台算到崩潰
作者: ilovebebe (OHAYOSHIKI!!!!)   2018-10-26 19:00:00
作者: Rutine (swept)   2018-10-26 23:09:00
henry大大,我覺得非常有可能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8-10-27 05:26:00
明明領錢都附上身分證......
作者: Rutine (swept)   2018-11-08 01:10:00
前幾天收到一張退回來的106/12/22兌的發票,打電話N通也留言了,裝死,現賠200,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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