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人壽保險法第22條

作者: kanna ( ̄︶ ̄)   2017-10-20 21:15:58
如下: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
無請求死亡人壽保險金額之權。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傷害保
險金額之權。
前二項情形,有其他受益人,由其他受益人
平均領受全部保險金額,無其他受益人時,
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作者: impluse   2017-10-20 21:21:00
不是傷害或健康險,被保人本來就沒得領吧?
作者: zsin   2017-10-20 21:55:00
被保險人跟受益人不一定會是同一個人如果受益人就是被保險人,那他自己傷害自己當然不能領
作者: s3381313 (preston)   2017-10-21 10:12:00
我覺得遺產主要是以被保險人死亡為前提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17-10-21 11:13:00
簡易人壽有生 死 兩合 而健康跟傷害是附約在沒附約的情況下沒死自然不給錢而傷害險受益人跟被保險人不同人規定我不清楚 只是別人受傷我賺錢這似乎說不過去真的有 也能避免自殘或受益人傷害的風險假設真的其他受益人攻擊被保險人致傷 被保險人也是受益人可以領非以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給付事由者 以被保險人為受益人對不起 我說錯了 上面那句前提應該是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時候Google了一下 沒有其他受益人時好像只能當遺產算
作者: zsin   2017-10-21 11:56:00
簡易人壽法17-2 未指定受益人時,非以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給付事由者,以"被保險人"為受益人
作者: ddity (ddity)   2017-10-21 18:52:00
被保險人傷害被保險人不就第二十條應該是你
作者: ppaaa (ppaaa)   2017-10-21 19:08:00
限縮解釋17-2限縮解釋我也是猜的 POPO
作者: l23l23 (喔)   2017-10-21 19:46:00
傷害險 受益人就是被保人 傷害致死 你傷害險的保險金就是遺產 因為你看的是簡易人壽法 他本來就不探討傷害險真的想懂 去翻翻保險法 應該就知道了至於受益人 那應該都是傷害"致死"後的受益
作者: ppaaa (ppaaa)   2017-10-21 21:40:00
就保險跟儲匯的帳務都要獨立處理啊...你是不是誤會什麼沒注意原來是說罰則 SORRY
作者: iloveali (點心女孩)   2017-10-22 06:55:00
90年12月之後的殘廢保險金是理賠給被保險人,所以沒有您上述所說的問題,傷害附約的契約條款也有寫出,可參考
作者: l23l23 (喔)   2017-10-22 07:48:00
傷害險的受益人 限定是"被保人" 所以沒死 跟受益人都無關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7-11-10 20:50:00
傷害險的理賠範圍有被保險人殘廢與被保險人死亡,殘廢保險金給付是給予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則是給受益人,若沒有受益人,則變成被保險人的遺產,給予法定繼承人。只要被保險人還在,醫療險或意外險的給付對象,就是被保險人本人。如原po舉例的,如果被保險人被傷害了,但還沒死,不論傷害他的人是誰,只要是醫療保險、傷害保險,保險給付都是給被保險人本人。壽險的範圍不只身故,還有全殘。意外險的範圍也不只有身故,還分十一級七十五項殘廢。這些給付都是給被保險人本人。醫療理賠跟傷害保險理賠,受益人都是被保險人本人,只有當被保險人死亡,才理賠給身故受益人。原po把身故受益人當成任何情況時的受益人,才會產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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