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郵務] 文件不能寄包裹?

作者: Xzzcc (guest)   2017-08-22 00:00:53
※ 引述《minasunkiki (Miya)》之銘言:
: 今天寄了一疊報表,總重量超過2KG,
: 所以選擇用包裹寄出,
: 結果外務回來說,
: 郵局人員說文件不能寄包裹,超過2KG只能寄快捷
: 詢問客服是說窗口人員認定內容物有通信性質所以不能寄
: 所以文件超過2KG只能寄快捷嗎?
: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7-08-22 00:32:00
郵局認為有就是有
作者: wind0083 (昨天)   2017-08-22 00:57:00
裝箱後就說是寄書本,誰會知道你裡面放什麼。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7-08-22 01:01:00
你弄錯意思了 "不具通信性質"之文件或表報文件或表報當然也可以具有通信性質問題在於 你說沒有就沒有 反正郵局也無法強迫你拆來看條文寫好玩用的
作者: veronicca (wu)   2017-08-22 09:07:00
快捷在郵政法規是被歸到特殊資費裡的 也就是民眾有需求才需要付費 今天民眾沒這需求 郵局有立場要人際快捷嗎?再者如果民眾的寄達地是非快捷區呢? 還不是只能選包裹客人寄包裹不讓他寄包裹不讓他寄說要寄快捷 寄快捷沒快捷區只好請客戶再寄包裹 你是客戶你的感想是甚麼
作者: s210298 (喨喨)   2017-08-22 21:05:00
應該請他當信函交寄就好,不過漲價後,如果有快捷可以寄,某些情況下會比寄信函划算抱歉,沒仔細看到重量超過2公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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