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17-07-04 08:47:36有誰可以確認一下嗎?
要貼回郵給廠商,下個月寄回了
可以在原本買的掛號回郵信封上
加貼2.5元郵票嗎?
去郵局買2.5元郵票
窗口的人 不敢答覆我,說不知道
抱歉,如果郵局有說會自行吸收,那您貼2.5元就好了
作者:
HZM (滿島光人太好,叫我別死。)
2017-07-04 15:07:00這樣不叫賴帳。
內部公文有寫,要補足,除了特殊情況主管同意才無條件捨去,且只適用一個月
作者:
lin00352 (lin00352)
2017-07-04 19:57:00你確定是郵局自己說,而不是記者自己寫
作者: rita810707 (油膩膩) 2017-07-07 09:49:00
新聞連結或是記者會影片呢?一樓s大也只是照目前所得到的資訊回覆而已,好心回答問題被說是要賴帳
作者:
lin00352 (lin00352)
2017-07-07 19:30:00那照你這樣說0.5的貼十張,就可以當作10元囉
作者: infinite2014 (incredible206) 2017-07-09 07:49:00
請問在哪看到郵局自行吸收了?
作者:
kanna ( ̄︶ ̄)
2017-07-09 20:51:00我建議你把這新聞mail給客服,請客服給你一張正式公文之類的文件,以後你去窗口就出示這文件,應該就沒問題不然以郵局多頭馬車的作法,一定有幾局不吸收0.5郵資,到時郵局櫃員怒、你也怒,更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