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 轉址時效

作者: ringohejia   2016-07-14 23:44:12
https://goo.gl/kWiK1V
營業規章170條
第一百七十 條 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逾
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
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一次為限。
有時候桌上一堆綠綠的轉址卡
請問有沒有前輩照上面的「兩個月」標準在走
還是都照「淺規則」
之前有稽查跟我說綠色可以永久轉址,我實在覺得不以為然
畢竟跟營業規章不一樣,但又不能頂撞稽查
有沒有郵務士前輩或是在線上的工會前輩,解釋一下
可以理直氣壯「期限兩個月」的做法?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6-07-14 23:51:00
我進局那時還有平信掛號永久轉址呢不知是哪個官大學問大的官爺搞出來的
作者: ringohejia   2016-07-14 23:52:00
同感,之前一個過期的打電話來罵,也是乖乖幫他轉 = =
作者: letyoufree (血汗企業打工仔)   2016-07-15 00:07:00
有綠色的?我只看過黃跟紅而已紅的確實是永久有效,不過僅限掛號而已
作者: xenaboy   2016-07-15 00:31:00
參考用...要去打聽到真的不用再轉了才可以...
作者: teddy72 ( )   2016-07-15 17:03:00
我們有人沒有轉全聯DM被投訴= =
作者: frice (Frice)   2016-07-15 21:01:00
轉址 永久有效啦 門牌已經整編過三次還是要轉
作者: nagual (納吉爾)   2016-07-15 21:58:00
看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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