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進局後一直在A支局窗口工作,
現任經理對待員工有針對性,曾經揚言隨時可以把我弄走。
果然在未事先知會與討論的狀況下
經理無預警以調盈補虛為由通知我調往甚至更需調盈的B支局。
(郵局本來每季就有裁員的建議人數,那是參考用,用意是要經理調配員工上班時間。
B支局建議要裁員的人數是我現在郵局的2倍,B支局也沒有真的裁員,
要我去的缺是有人請調回南部,
經理一直把這件事歸因於裁員只是要營造不是針對我的假象。)
向營管科詢問轉調之事後
被經理語帶威脅說”你敢打給營管科,你去外面給我調查清楚我的後台有多硬!”。
問過律師,
律師表示這是違反職務調動原則的不當勞動行為,
調動不能成為故意刁難和懲罰員工的手段。
但營管科回覆卻是職務調動本來就是經理的權限會維持原案調動。
想請問是否有其他方式或管道可以申訴?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