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郵局先進大家好
有請教我這個單位的前輩
因為有前輩說,信用卡(不認識的人)一定要有印章或證件才讓他收
若是真的都沒有,就蓋手印+簽名
但再問其它前輩,又有人說:如果他指紋沒入檔怎麼辦
想請問各位郵差前輩們對這種事的看法如何
1:常常有掛號的收件人,他的信用卡或雙掛號直接讓他簽收?
2:很少有掛號的收件人,他的信用卡或雙掛號,一定要看證件或印章?
或是蓋手印也可以?蓋手印要再加簽名嗎?
前輩說的都不一樣,讓我好亂啊,不曉得手印的效力是怎樣
但也突然覺得蓋手印也是一個不錯的方法 XD
補充一下,上禮拜我媽投票沒帶章也是蓋手印,沒+簽名
作者:
cc1000 (淡紫色橘子)
2016-01-22 00:51:00我投票只有身分證+簽名耶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6-01-22 06:26:00我投票也是身分證+簽名
作者:
jc78 (請叫我9527(男))
2016-01-22 09:34:00投票那個不同啦,那個簽名還要兩個監察人簽名背書的監察人是指投票所的工作人員喔!!更正~是蓋手印要監察人背書簽名!
民法第三條三項規定要兩人簽名喔,所以頂多簽名加身分證號蓋手印基本上不可行你找不到兩個人幫你簽名證明
根據民法第三條,文件的簽署簽名效力最大,會覺得非要蓋章或蓋手印才有依據是受到中華文化五千年的遺毒。
作者: yenliang (飛雲) 2016-01-22 12:21:00
第三條我看不出來簽名效力大於蓋章耶。
作者: orayo ( ) 2016-01-22 16:41:00
有身份證就是抄身份證+簽名 註明關係我只收印章或有頭像的身份證明文件 都沒有就是明天再來有時候別為了一件掛號搞的自己不安心 多帶一天不怎樣的回答你3.的問題 局方永遠叫郵差賠 什麼都是基層的錯
作者: kingmoen 2016-01-22 17:05:00
只要是「特殊」郵件,沒法抄錄Id或拿印章,就是照程序投2次開招領,而且你要按址投遞,剩下的交給長官,你照規定走,沒人可以把你怎樣放100個心。樓上民法簽名效力我是不懂,但郵政法需看證件,必要時抄錄,你抄錄id就是在舉證「你看過證件」,沒說不可以簽名,但簽名要做到上述程序「寫Id」,才能證明你看過證件。
說真的你要驗證件的話會送不完,通常收件人上班上學去了不在家通常地址對就送出去了,除非行政OR法院要註記關係才會問一下,報值跟信用卡也會比較小心一點蓋手印最主要的問題應該是哪天有人問這封掛號的時候你回答不出來,除非另外有簽名.法院跟行政文書蓋手印的話回執會被退回來補簽名或印章喔奇怪的是回執上還寫可以蓋手印...
印章只值50元,簽名是獨一無二的,當然簽名是最有效力
作者:
chose (蝴蝶依舊狂戀著?)
2016-01-23 18:21:00其實會有無指紋的 以前女性友人美髮業 常用藥水 指紋都不見蓋手印 你也要確定對方有指紋....請辜狗 無指紋 上法庭 一團紅色印泥要證明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