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寄戶籍地郵件轉寄郵政信箱

作者: littleaiyu (受災戶)   2014-09-20 19:25:14
是這樣的
由於我長年在外工作很少回家
有些郵件又都只會寄戶籍地
我知道郵政信箱好像有個功能
說是可以把只寄戶籍地的郵件轉到郵政信箱
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怎麼申請
謝謝
作者: bartigal (魚雷~~~~~)   2014-09-20 22:37:00
就是申請郵件改投改寄囉 去窗口辦就可以了
作者: seal9 (九隻海豹)   2014-09-20 23:49:00
樓上說的只有2個月期限,原po比較需要的可能是通訊地址變更https://amiwb.post.gov.tw/
作者: ilutc (笨仔)   2014-09-21 11:52:00
只轉掛號郵件的話 可以轉無限期 (改投上班地點或親友代收)地址填郵政信箱
作者: usedata (楓)   2014-09-22 12:40:00
記得掛號函件都可以無限期,等不需要了再申請停止轉寄
作者: testhaha (6月15日 天氣晴)   2014-09-24 19:10:00
法規就是說兩個月 但是實務上郵差那邊幾乎都是無限期..
作者: testhaha (6月15日 天氣晴)   2014-10-01 11:33:00
無限期只有改上班地點
作者: usedata (楓)   2014-10-01 17:21:00
可看改投申請書裡除上班地址還可填其它,附記1說明很清楚
作者: testhaha (6月15日 天氣晴)   2014-10-07 22:57:00
我只能說郵局真得很會自打嘴巴 營業規章170條就是明定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 結果又搞了一個特別服務 這叫窗口要如何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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