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 掛號信非本人

作者: highever (high)   2014-07-24 13:08:30
【以下為今早的多元成家夢】
早上電鈴ㄉㄟ~~~~~~ ㄉㄟ~~~兩長聲,
我就從睡夢中被吵醒,結果是某人的掛號信,
但是我沒有某人印章,阿母叫我拿我的印章下去,
他記得之前哥哥姊姊的不是本人拿他的印章也沒關係。
好的,於是我睡眠不足的拿我的印章下去,結果郵差大哥第一句問,誒,你是本人嗎?
嗨:「不是耶,但我有帶我的印章下來。」
郵差:「你是他的什麼人?」
嗨:「朋友...」 (嗚嗚)
郵差:「那不行噢,要家人才可以,真是抱歉。」
我跟郵差說她跟我們家住在一起已經三年多了,但他還是跟我說抱歉。
最不爽的就是早上被吵起來,爬了五樓的來回樓梯,還不能拿到某人的掛號信!
就是因為我不是某人的 “家人”、“親屬”!!!!
(筆者和某人是同性伴侶的狀態 跟大家說明一下)
作者: qidk3 (qidk3)   2014-07-24 13:26:00
去翻翻法規吧,被吵醒氣焰就需要這麼大嗎郵差沒叫你住五樓,也沒叫你那時候睡覺,更不需要讓你謾罵"幹"這個字
作者: highever (high)   2014-07-24 13:29:00
樓上這只是抒發啦 也是想要來問一下有沒有法規QQ“這可以改掉~~~沒有問提喔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7-24 13:30:00
有的更要你本人才收
作者: highever (high)   2014-07-24 13:31:00
我有查一下法規 但看不太懂QQ“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7-24 13:32:00
法規有說'得"讓同居人代收 不過同居人定義又不明所以有的人讓同居家屬代收後出問題 就會非常小心因為是"得"不是"應"所以郵差可以選擇要不要讓非本人的同居人代收
作者: highever (high)   2014-07-24 13:34:00
可以請問樓上高手是哪一條嗎?我去找找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7-24 13:34:00
像我之前也讓同居(工作合夥人)代收結果隔天鬧番盧我盧很久我找一下營業規章第73條
作者: highever (high)   2014-07-24 13:38:00
感謝感謝!!所以簡單來說 就是看郵差心情囉?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7-24 13:42:00
也可以這麼說 或許換個角度想 也可以說要看這個郵差是不是非常小心像你說的鄰居代收什麼的 到時候出了問題也是郵差自負
作者: highever (high)   2014-07-24 13:48:00
好吧 所以就是我跟伴侶在法律還沒有保證之前 郵差不肯就沒辦法了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7-24 13:50:00
就算 你們公證結婚了 他還是要求本人簽收 不過這樣自己也很麻煩還是可以要求
作者: highever (high)   2014-07-24 13:51:00
但若以文化常規來說 郵差先生可能會因為是配偶 所以OK所以他才會問我說 我是不是他的家人QQ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7-24 13:52:00
你自己都回答不是了.......他不給你收其實也不奇怪
作者: highever (high)   2014-07-24 13:59:00
哀哀 我了解了 感謝你
作者: Gin38 (中個38樂合吧)   2014-07-24 14:34:00
大包裹給收!其餘不會給收!太危險了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4-07-24 17:04:00
不是看心情 是看郵差願意自己承擔多少風險通常這種嚴格照法規走的外勤 多半是曾被刁民搞到過投遞一旦出問題 當官的幾乎都只會保自己所以不合法規就是外勤的錯 官才懶得理那麼多說直接點 今天給毫無關係的同居人代收 明天他說沒收到簽名也不是他 你認為到時會是誰倒楣?
作者: Olajuwon (Olajuwon)   2014-07-24 18:53:00
其實郵差也很可憐叫了半天卻送不出去 能送出去沒人會想把掛號再帶回去
作者: yellow5 (貪破七殤)   2014-07-24 20:44:00
你可以問看看是怎樣性質的掛號信重要的掛號信被家人以外的人收去,收件人打電話來投訴他怎麼沒收到時,雖然有簽收紀錄,但是打電話的收件人最大
作者: azukitw (◎ ω ◎)   2014-07-24 20:58:00
既然是"伴侶"了 請他把印章交給你 應該不成問題吧?對方的掛號就拿他的印章去收 你方便 郵差也方便
作者: greecat (皮卡丘)   2014-07-24 21:26:00
只能說不給你簽收是剛好而已,太多突發狀況不是郵差能承受
作者: KEINO (\(‵▽′)/)   2014-07-24 21:43:00
有送達證書的掛號,我一律都不會給收件人朋友簽收沒送達證書的在某些範圍內還可以睜隻眼閉隻眼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4-07-24 21:48:00
他這情形是 無親屬關係者拿了個有親屬關係的章去郵差不給他蓋 按照法規來講其實也沒錯就是真的要完全依照法規走的話 給收件人收件還得確認對方身分無誤呢 然後再來看看這樣會耗掉多少時間 XD所以說啊 那些當官的沒人敢真的全程攝影實測
作者: wing95035 (max)   2014-07-25 00:02:00
臨居代收的僅限單掛號 而且多半是熟到不能再熟的才敢給不然哪天你們鬧翻 你朋友一句我沒收到 那不是我的印章請問郵差要去找誰哭
作者: ginwine (琴)   2014-07-25 00:34:00
你只要回"嗯"就好了阿-..-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4-07-25 09:06:00
郵局認章不認人 私章就是私人保管的印章 他人能任意拿取就視同委託 代收只寫印章關係而非代收人 招領手續也可拿收件人印章代收 同道理同居人可代收 但你必須提出證明 也就是戶口資料 不然你就是拿收件人本人印章 或委託書
作者: nostalgia ( )   2014-07-25 17:52:00
現金袋or信用卡 讓不知道甚麼關係的收去 出問題就大條了也有幾種行政文書 都是要限本人的 你求郵差他也沒法
作者: emachan (Niu Zai)   2014-07-26 12:23:00
覺得一切照法規走比較好,只是口氣要委婉一下或盧一下,說: 我也很想把信給你但是...到時候我被罵怎麼辦?!之類的根據經驗,80%的民眾會轉怒為同情,剩下的就靠運氣如果不把自身為難的立場告訴民眾,他就是覺得是你這個郵差在為難我!所以,偶爾放低姿態也是顧全雙方的好方法!-----------------以上是針對郵差說的---------------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4-07-26 12:54:00
其實我習慣把責任推給上頭的官爺 XD
作者: kingmoen   2014-07-26 13:40:00
你同情住戶給代收,責任就自己擔我的心得,一天代收給你算20件1件出包就可浪費掉你多送20件的時間…當然按址、又是家人、樓層1f,代收簽名就較無爭議
作者: KEINO (\(‵▽′)/)   2014-07-26 15:13:00
推給上頭+1,一句"這是上面規定的"擋掉一堆問題
作者: highever (high)   2014-07-26 17:42:00
謝謝大家~~ 有比較了解狀況了~感謝各位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7-26 20:43:00
無聊 你根本是藉機吵同性議題明明跟同性沒關係硬要扯
作者: highever (high)   2014-07-26 21:43:00
我覺得很有關係啊 如果同性婚姻通過我就會跟我的伴去登記但現在就沒有咩QQ
作者: SmallChen (éš»)   2014-07-26 22:01:00
原po完全沒有為難郵差,只是想從法規來理解情況,為什麼這樣是藉機吵同志議題呀?這不就是原po與他同性伴侶生活中實際遇到的郵政問題嗎?
作者: garlic1234 (蒜頭)   2014-07-26 22:56:00
怎麼會不是同性議題,今天如果他配偶欄有伴侶名字大部份的狀況都可以代收,同樣的問題當然也發生在同居人上面「你是他的什麼人」一直是同性伴侶會遇到的問題一是出櫃問題,二是在法律上地位接近於陌生人小至無法郵件代收,大至無法出席喪禮藉機吵同性議題這種話顯得你對同性伴侶處境的陌生
作者: orayo ( )   2014-07-27 00:23:00
同居女朋友、男朋友、 異性朋友就算未婚生了小孩也不行曾經送過一個小王出來領號 拿小孩印章 問關係說孩子的爸原來小王跑到人家家裡住被告妨礙家庭 還生了小孩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4-07-27 01:46:00
這個嘛...不妨去找你那個支局的經理 跟他聊一聊或許會有特殊解郵局最常開外掛的其實就是那些當官的
作者: kingmoen   2014-07-27 08:12:00
屙…好像有點複雜,其實你有顆收件人的印章+證件就好了。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7-27 19:13:00
代收人有規定要伴侶才可以嗎沒有吧 都跟你說了是郵差承受風險的判斷跟你們有沒有登記是不是伴侶沒關係
作者: bremen (天久)   2014-07-27 22:39:00
為什麼不給你收 #1IwqWzHq 樓上真實案例沒有郵差愛找麻煩 只是挨太多次悶棍了不能不保護自己 唉
作者: azukitw (◎ ω ◎)   2014-07-28 18:24:00
推ppaaa 根本和同性議題無關 拿對方印章就能解決的事根本沒需要扯那麼遠
作者: kanna ( ̄︶ ̄)   2014-07-28 23:43:00
明明就和同性議題有關,配偶才是家人,原文說家人才能代領在本例中,家人可用自己印章代領(而不用收件人印章),但同志伴侶現在就還沒有法律依據成為家人,這樣還覺得無關嗎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7-29 21:38:00
無關誰管你是家人還是誰 看起來有問題就給你領就不給你代領是原文說家人可以代領 不是法律規定可以代領你以為郵差很閒還幫你查戶口?
作者: kanna ( ̄︶ ̄)   2014-07-30 12:04:00
所以我強調是以本例來看呀,郵局一國幾百制也不是新聞了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7-30 21:09:00
那有啥好講的家人怎定義?他有說他是他男女朋友嗎?幾等親?血親算? 那姻親算不算? 還是身分權上的關係?
作者: kanna ( ̄︶ ̄)   2014-07-31 12:05:00
這真是個好問題,只能請原po那位郵務士向原po說明了照原po遇到的狀況,身分證的配偶欄就很重要;照p大的做法,身分證是不必要的東西,自然沒有同性議題的存在
作者: MohLih (傻瓜才想賣批幣)   2014-08-06 19:08:00
奇怪為什麼會有人推文語氣這麼兇這麼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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