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兩岸版版規

作者: Iamaidiot (神經病)   2018-04-26 07:01:47
※ 引述《mafa (^@@^)》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順便請mafa板主出面回應(旁人勿亂入):
: :   以前兩岸板對洗板鬧板的認定相對寬鬆,一方面為了尊重板主風格,另一方面對我
: : 來說只要我向站方申請靜板,大規模恢復板面或精華區,組內看板就不存在失控一說(
: : 歷史也已證明就算板主惡搞,站方也有辦法處理),我也可以在事後處理藉機搗亂的使
: : 用者,所以之前我不認為兩岸板的狀況有嚴重到讓我必須插手的程度,也從不干涉組內
: : 看板對這類板規的認定標準。
: :   不過兩岸板先前有些狀況,您的部分公告也有加強板規尺度的跡象,而且我記得數
: : 年前您的管理方式也是比較嚴格,能否麻煩您撥空大致說明上述板規的認定標準?  
: 其實和之前一樣﹐隻是判罰時間加倍了﹐並沒有特別變化。
: b c的區別就是c至少有兩篇違規文章。
: 至於違規的判斷﹐和大部分板塊都差不多﹐一般檢舉者都會寫理由﹐我基本直接采用。
: 也就是說﹐一般我都全部使用b來進行判決﹐
: 但如果我覺得版面秩序不太好﹐有兩篇違規文的
: 就會用c來判決。
: :  
  OK我瞭解您選擇適用板規的標準了,但是請問兩岸板現在是否依然採取百分百的被
動式管理風格,只要沒有使用者依照板主要求的「正確」途徑檢舉,板主就不主動處理
違規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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