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IA版主濫權」判決!

作者: Iamaidiot (神經病)   2014-11-15 02:56:16
※ 引述《kogamasao (尤岡斯基)》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對於使用者檢舉板主刪文的部分,我一樣照此標準行事,將其明文為公告並置底於
: : 本板( #14WGCYrw)。所以先不討論這次事件中板主(/申訴人)主張的翻譯有(/無
: : )疏漏(及加入個人見解),如果使用者無法證明板主雙重標準(近期內類似的事件中
: : 罰A卻不罰B且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我通常不干預板主判決。
: IA版主多次刪除本人的發文,已經不只符合「罰A卻不罰B」的「雙重標準」事實,
: 甚至已經到達「歧視本人」的程度!
: 前一次,該版主一口氣刪除本人文章5 ~ 6篇「討論」類文章。本人承認:被刪除的
: 第一篇「可能」觸犯版規(但是真相仍有爭議),但是其餘4 ~ 5篇雖主題相同,內
: 容皆各自獨立且並未違反版規。版主不知何故發飆,全部刪掉。辛苦輸入的文章就此
: 永遠被版主毀掉,拜託版主將刪除的文章退還本人,going90也是置之不理,一副高
: 高在上的傲慢態度。
: 這次,該版主又重施故技,刪除並無觸犯版規的本人文章。我未曾見過其他鄉民的轉
: 貼文(討論類與編譯類文章,皆版規所許,但數量接近零)遭受該版主相同的處置。
: 「罰A卻不罰B」的「雙重標準」至為明顯,令本人開始嚴重懷疑going90係蓄意針對
: 本人而來!
: 此事若不徹底澄清,則本人無法預料未來本人在IA版發文,going90是否會隨後逕予刪
: 除!
1 我所謂的罰A卻不罰B不單指板主刪文,而是指板主在某段時間內對類似情形的發
文做出無法用合理藉口解釋的雙重標準處置:對同一使用者類似風格的文章做出不同標
準的處理;或是對不同使用者相似風格的文章的雙重標準處置。若你能明確列舉板主這
樣做的事證(刪文記錄跟板上留存文章的對比,板主判決公告......等),我會請板主
修正做法。如果板主只是單純地刪文,我最後一次針對本事件重申:在無法證明板主雙
重標準的前提下我不干預板主刪文。
2 我有點困惑,請告訴我現在正在討論的這個申訴是你回應中所謂的前一次跟這次中
的哪一次?你是說你在申訴事件前被板主刪過文,而你說的這次是指板主在十月底又刪
你文章而引發申訴的事件?還是說你所謂的前一次是指導致你在十月底來申訴的事件,
而你說的這次是指十一月時板主又刪你文章?
   
3 答案若是前者(你之前被板主刪過文,十月底又被這樣搞),請提供證據,因為所
謂的前一次刪文事件的時間超過半月,我不會正式發文請板主改善,但會在確認屬實後
的一到三月內特別關注你在IA板的發文情況。若你無法提供證據,我會發表小組長不干
預板主單純刪文的裁定並同時就此結案。 
  答案若是後者(板主在你十月底的申訴後又刪你文章),我會請站方調資料(因為
我剛剛沒在看板刪文區找到你的文章, deleted板沒有,看板的刪文屍體也沒看到冠有
你ID的刪文),到時我會先針對板主無備份刪文的部分做處理,再處理你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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