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國健署修法 抽菸門檻提高至20歲 禁賣類菸品

作者: f14mp5 (å±…éš±)   2020-05-30 12: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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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國健署修法 抽菸門檻提高至20歲 禁賣類菸品
時間: Sat May 30 12:46:59 2020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600744
<國健署修法 抽菸門檻提高至20歲 禁賣類菸品>
2020-05-30 00:11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已十三年未修,最新修正草案昨天出爐,修法有兩大重點:一是跟進國際
,將合法抽菸年齡提高至廿歲;另外新增「類菸品」入法,全面禁止電子煙等新興菸品登
台。目前草案處於衛福部預告階段,衛福部國健署預估七月送入立法院,若順利通過,新
法最快明年上路。
國健署長王英偉昨天表示,統計顯示,我國逾八成吸菸者的「第一支菸」在廿歲以前,美
國於去年十二月立法通過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滿廿一歲,新加坡及泰國分別調高到廿一歲
及廿歲,我也決定提高禁止吸菸年齡及購菸年齡至廿歲,避免青少年大腦受到尼古丁成癮
影響。
為了避免加味菸成為青少年吸菸敲門磚,草案也明訂,未來菸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巧
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
去年起國際間發生多起電子煙造成肺傷害致死案例,但是去年我國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已
達百分之四點二,較前一年增幅超過五成。最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特別增列「類菸
品」,明文禁止如電子煙及其他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及廣告,違者最高
罰鍰金額增至五千萬元。
王英偉強調,「類菸品」定義新興菸品可以更有彈性,避免未來有新名稱產品上市,或業
者改變目前通稱,如將電子煙改為其他名稱而規避法律,也不用每次都勞師動眾來修法。
王英偉強調,符合類菸品定義產品,除原料特性外,還包括使人模仿菸品使用等特性。
但坊間也有新興菸品,以菸草或其他含尼古丁取代菸草天然植物為原料製成,例如加熱菸
,並不符合上述「類菸品」的定義。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呂孟穎表示,業者可能透
過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若經審查通過函釋為「特定菸品」,可得製造、輸
入。這顯示加熱菸未來可望合法化。
為確保國人於室內公共場所能免於二手菸危害,「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刪除部分目前不
受禁菸限制規定的場所,包括半戶外開放空間的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後營業且十
八歲以上始能進入視聽歌唱場所,並增訂酒吧、夜店未設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室內吸菸室
者,為禁止吸菸場所。
王英偉指出,菸害防制法距離上次修法已有十三年,國健署多次提出修正草案,但進入立
法院後都無疾而終,盼這次草案出爐後,希望盡快完成修法,保障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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