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訂討論 #3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9-02-03 00:36:28
1.
首先之前有人提到“改圖”要不要罰
如果是趣味性改圖,這沒問題,例如吼吼鯨改成蓋歐卡之類的
但惡意改圖,可以另外設立一個板規“禁止惡意改圖”,或是併入 2-4-6處理
 2-4-6.有蓄意誤導他人之言論嫌疑者,
    經檢舉,板主判定違規者水桶14日。
註:非官方情報等內容農場文章,皆視為誤導文。
這提案我認為可行,歡迎板友再提供意見。
2. 量刑問題
3. 2-4-3 修訂
有點晚了以上兩個我明天補齊
4.
把 “分享截圖規範”做個結論
基本上經過兩次討論,目前是沒有看到有人提出大家都能信服,又可行的修改案
所以截圖就照舊,暫時不做任何限制,但是有任何好的建議歡迎再提出來
推 covia: 我覺得若貼圖規範只用在有「爭議」的貼圖 這樣並不會有矯枉02/02 11:37
爭議不好定義,而且有爭議而非證據就要對方自清,是不合理的。
→ covia: 過正的問題 另外如p板友所說 跟3大電信商確認過 在國外開 02/02 11:37
→ covia: 漫遊 只會出現當地電信商無誤 02/02 11:37
上一篇內文有說了就個案處理,能找出證據是使用外掛,就2-4-3
推 covia: 換個說法好了 版主不妨思考一下 今天一個「正常」玩家要曬 02/02 11:50
→ covia: 圖好了 並不會去刻意「隱藏」什麼資訊 今天若有人曬的圖刻 02/02 11:50
→ covia: 意把資訊給截掉 那是為了什麼?02/02 11:50
→ covia: 最後祝各位為了板上好的板友新年愉快02/02 11:51
其實你只要提出個方案(具體條文),讓大家能接受、好執行、不矯枉過正
不會因此讓熱心板友誤觸板規,大家比較好討論。
例子實在不用舉太多,就像你一開始強調一定要有電信商,馬上就有人提出用熱點遊戲的
反例。現在你提出的曬圖,把資訊截掉
路上遇到稀有怪截圖,把自己ID馬掉、不想露出ID的板上大有人在,
就不想露出ID,這也沒什麼啊。
一直在例子上打轉,大家的討論其實沒有向前。
又如你說: 爭議截圖或是大家覺得有爭議,那定義爭議或誰是大家是不是又有得吵了
所以我想還是回歸基本,把基本條文訂出來,大家來討論來修,比較有方向。
作者: covia (阿給)   2018-02-02 11:37:00
我覺得若貼圖規範只用在有「爭議」的貼圖 這樣並不會有矯枉過正的問題 另外如p板友所說 跟3大電信商確認過 在國外開漫遊 只會出現當地電信商無誤換個說法好了 版主不妨思考一下 今天一個「正常」玩家要曬圖好了 並不會去刻意「隱藏」什麼資訊 今天若有人曬的圖刻意把資訊給截掉 那是為了什麼?最後祝各位為了板上好的板友新年愉快
作者: jatj   2019-02-03 03:26:00
版主 要不要限發盒子文裡面提「限一人兩帳」的不是禁多帳怎麼會一人兩帳?
作者: chjimmy (張郎)   2019-02-03 06:21:00
樓上 你有沒有考慮過委託他人來換的人?
作者: jatj   2019-02-03 06:39:00
樓上 https://i.imgur.com/vZSUXMq.jpg更正我的說詞 不是禁異地代登怎麼一人兩帳?
作者: cutejoanna (金枝玉葉)   2019-02-03 07:49:00
我也覺得1應該要,像有些人故意改圖說有開色違結果沒有,這種造謠的真的該桶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9-02-03 13:13:00
那個一人兩帳原po也說他可以改 這個沒那麼重要
作者: xLOVEx (NTUPHY97)   2019-02-03 17:05:00
本人登入完才交付怎麼會等於代登?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9-02-03 17:45:00
一樣啊 你還是在使用他的帳號 不要玩文字遊戲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9-02-03 17:56:00
作者: xLOVEx (NTUPHY97)   2019-02-03 22:43:00
沒說不是作弊啊,不是代登而已而且跟在不在現場也沒關係
作者: godartifact (魂)   2019-02-03 23:57:00
我也覺得交付手機不能算代登 如果說不是本人在玩就算代登 那代丟球也不是本人在玩 我在林森公園打完BOSS 尿急讓朋友代丟球 自己去對面麥當勞尿尿難道就算異地代登嗎?
作者: jatj   2019-02-04 00:13:00
樓上 這樣算不算分享帳戶? 你跟朋友是不是分享了帳戶?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9-02-04 00:33:00
基本上官方就是把大方向定出來 板上也一樣 不要拿出來講不懂扯尿急的意義在哪
作者: godartifact (魂)   2019-02-04 00:37:00
我只想表達一下這樣太過嚴苛的意見而已只要不是自己操作就算共享帳戶 這樣太嚴苛了 多的是把手機交給現場高手丟球的你說這樣本人在現場不算 那請定義如何叫作現場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9-02-04 01:46:00
我的意思是 沒有人真的想瘋狂追究你到底作弊了沒就不需要在板上一直講類似的話看到板上懲處的幾乎都是請朋友在國外開帳號代抓限定用我最愛講的話 你知道你自己做了什麼
作者: godartifact (魂)   2019-02-04 10:39:00
沒人瘋狂追究?這倒是很值得觀察 要建立嚴謹的版規當然可以 只是是否能落實又是一回事 我只想說這個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9-02-04 12:10:00
不是 你始終沒有搞懂板上言論的界線跟你能做的事情的差異
作者: godartifact (魂)   2019-02-04 13:04:00
我懂啊 我只是不希望板上言論的界線如此嚴格而已啊發個文要各種琢磨 版主也要一直處理檢舉
作者: gear5817390 (斑馬與蝴蝶)   2019-02-04 13:45:00
真希望以後能出個像ingress區域性的log紀錄玩家的動向,這樣就能每天檢舉飛人多帳倒手軟XD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9-02-04 14:52:00
本來就不用琢磨 庸人自擾之我講白一點 板主都說板規只是參考 他每次都是靠心證判所以你尿尿代抓沒事
作者: godartifact (魂)   2019-02-04 15:10:00
你講的狀況我知道,但這樣......
作者: chocolater (摸哩ACB~~)   2019-02-10 11:00:00
沒辦法 模糊地帶太大
作者: warm0808 (晴天)   2019-02-10 11:11:00
請問打頭目戰有經驗兩倍嗎?
作者: zxc995511 (你有台幣我有肝)   2019-02-10 11:53:00
頭目沒有兩倍 然後這篇不是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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