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PMGO] 寶可五六 公開說明

作者: leftc (阿左)   2016-08-31 01:55:27
原文恕刪
覺得這整件事實在很神奇忍不住來回文
想睡覺所以直接結論:
五六抄找寶貝的程式碼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原因:
找寶貝的網站使用到了AGPL開源授權來源的寶可夢icon (地圖上密密麻麻那堆)
所以規定上找寶貝的網站專案也必須以AGPL開源釋出
(這就是傳說中的GPL感染性...只要用了整個專案就回不去了)
必須開放程式碼給其他開發者自由使用,修改,並繼續開源發佈下去
也就是說找寶貝的前端被抄這件事.....盛怒的大家可以回家啦!
避免有些人對開源完全沒概念覺得抄可以合理太扯還是簡單介紹一下
開源精神允許且鼓勵抄程式碼是為了避免大家都在重新造輪子讓開發者專注在改進
前提是必須遵照各種授權條款的要求..通常是要延續開源精神之類的規定
開發者只要遵守要求,整個程式一字不差複製過去拼湊都是合情合理。
所以五六真正的問題絕對不在一字不漏的抄上...而是有沒有同樣遵循條款
原作icon們
https://github.com/PokemonGoMap/PokemonGo-Map/tree/develop/static/icons
原作授權條款
https://github.com/PokemonGoMap/PokemonGo-Map/blob/develop/LICENSE
(原作在上個月才更新把GPL提升到AGPL,把開雷達網站的通通納入範圍)
引用的舉例
原作: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PokemonGoMap/PokemonGo-Map/develop/static/
icons/1.png
找寶貝:
https://pkget.com/icons/1.png
五六:
https://s3-ap-northeast-1.amazonaws.com/download.poke5566.com/icons/1.png
至於所謂偷流量...這真是一個有趣的形容
如果你剛剛點了找寶貝的那串舉例網址,恭喜你也成功"偷了流量"
對於找寶貝伺服器來說,五六網站就是一個使用者,只是要求有點多
這造成不便當然可以怒斥,但希望大家盛怒之時知道在射哪片靶
之所以為什麼要串..不負責任猜測八九不離十就是因為黑客松的活動特性
短時間要生出MVP〈Minimum Viable Product, 最小可行性產品〉
就是網路上先找現成的圖床來連..沒找到原作就拿找寶貝來用
結果一上線就把找寶貝操爆XDDDD
覺得這種事情在很多專案需要串接政府資料時很有即視感
作者: joy3252355 (九月 ~*)   2016-08-31 01:56:00
人家偷流量營利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6-08-31 01:58:00
ubike app也都是偷北市ubike網站的資料庫啊
作者: joy3252355 (九月 ~*)   2016-08-31 01:58:00
一般人使用找寶貝不會藉此賺錢 但PK56有我想這個就是差別所在了吧
作者: joy3252355 (九月 ~*)   2016-08-31 02:00:00
我是指PK56 ubike跟火車時刻表這類的是直接串本體但PK56是串人家串本體的APP..這差多了吧串誰家是另一回事 大家噓的不是直接抄別人程式嗎=_=這種行為跟今天抄貼圖來營利的有什麼不一樣 ...也是啦 每個人看的角度不一樣 我個人是認為拿別人資源營利還滿扯的
作者: DuFanSong (dufansong)   2016-08-31 02:07:00
你這篇正解 之前有不少幹譙地方 我就覺得好笑說營利也倒可不必以目前來講 目前花的錢>>>>>>廣告收入至於以後會不會轉虧為盈 地圖網站目前都還是灰色地帶八字都還沒一撇就在吵這個 那也沒什必要
作者: ptt0211 (松城煙雲)   2016-08-31 02:54:00
作者: nogoodid (千年傳統全新體驗)   2016-08-31 03:13:00
56營利? 目前還沒吧
作者: alan3100 (BOSS)   2016-08-31 06:57:00
別再跳針拉 別人只是抓包順便嘲笑前端也抄而已
作者: alanhwung (Alan)   2016-08-31 07:08:00
作者: iiooii (海洋藍天)   2016-08-31 08:07:00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8-31 08:12:00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6-08-31 09:02:00
「一個」「正常」的使用者會把別人玩到爆炸嗎XD
作者: asia1210 (asia)   2016-08-31 09:24:00
我難過
作者: shanaa (高傲的貓)   2016-08-31 09:47:00
我比較好奇的是 這麼多人都串go radar的資料go radar的server到底多猛阿...不覺得肩膀重重的嗎?
作者: sthermit ( )   2016-08-31 09:49:00
重點在偷串別人資料,又讓別人的server爆掉
作者: Luber (灣渠中的草蝦)   2016-08-31 10:10:00
仁橫行 實在無法護航
作者: joe51408 (阿風)   2016-08-31 10:18:00
仁都是廢物
作者: j147589 ((joyisbitch))   2016-08-31 10:25:00
依法抄襲 謝謝指教
作者: EricTao   2016-08-31 12:29:00
符合規範就不能笑他抄嗎? ?
作者: goshfju (Cola)   2016-08-31 12:50:00
最主要是被抄的人已經不爽吧
作者: st12231 (Russel)   2016-08-31 13:38:00
哩嘛幫幫忙,這不就跟我找一堆黑衣人去你家外坐坐一樣邏輯?這種無限上綱式的邏輯或許沒錯,但在實際運作上誰會覺得合情合理?
作者: andy79323 (‵皿′)   2016-08-31 13:47:00
其實你不需要向外行解釋這麼多 open source對他們的認知就是剽竊
作者: bhdog (左手只是輔助)   2016-08-31 16:12:00
我不是程式人 我看過這篇文章就瞭解開源概念了怎麼還一堆人跳針啊
作者: porno (graffitti)   2016-08-31 17:19:00
請問在AGPL的規範下,假設衍生軟體表現比原生出色。原生的照搬衍生的程式碼來改進,這樣也行?
作者: stone0504 (STONE)   2016-08-31 19:02:00
推這篇 一堆人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 Sylveon (仙子精靈)   2016-09-01 02:05:00
別扯開重點,引起公憤這跟授權完全無關
作者: jpg31415926 (圓週率π)   2016-09-01 07:23:00
串別人Server被ban剛好而已 判定是DoS只能說活該了
作者: GN00680046   2016-09-01 08:28:00
長知識
作者: MissYOURname   2016-09-01 08:40:00
偷流量只是會被笑而已,就跟MS當年偷Google一樣google也只是發了篇文羞辱一下M$,也沒真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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