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後幾個話題看下來,發現好像沒人意識到PS和任天堂在營收與利益率上的差距,
很大一部份是出自雙方對於數位內容營收計算方式不同。
當PSN出售一款數位內容產品時,會先以全價計算營收,
之後再減去扣除分潤後的成本計算毛利。
舉實例說明,比如說一款三廠遊戲售價60美金,
每出售一款SIE就會計入60美金的營收,
之後再扣除成本獲得(假設為1/3的)分潤20美金列入毛利。
而任天堂則是從一開始就只計算分潤作為營收,
一來一往之下在營收和利益率的差距上自然就很可觀,
特別PS平台原本就是以三廠遊戲銷售為大宗,
毛利率會被稀釋到極低也是可以預期。
另外實體片遊戲雙方都是一樣,從一開始就只計算分潤部份,
所以要注意PS實體遊戲和數位遊戲營收計算方式不同,
會有這種差異應該是因為出貨形式不同,
實體片一開始出貨給三廠時就是直接以「分潤加壓片成本」出售,
但數位版會先全價進入SIE的帳裡,之後再和三廠分成,
應該是這樣啦,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