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審判之眼結局劇情(雷)

作者: loneleonlmc (一個正常的瘋子)   2020-10-09 15:25:36
玩審判之眼就像在看一部劇情很優秀的日劇,尤其找到生野的秘密人體實驗室之後,卻被
檢察長壓下來,證據都被消滅了,八神看似要輸了,最後靠著羽村提供的錄音跟證詞在法
庭上逆轉。
但是這個逆轉的劇情感覺有些不合理的地方。
首先在一些法庭劇當中有提到「錄音不能當證據」,雖然有羽村出庭作證,但是羽村是黑
社會老大,證詞可信度就足以將人定罪嗎?
我不是法律專業,有法律專業的人可以回答一下嗎?
除了錄音跟羽村的證詞外,沒有其他的證據證明黑岩就是鼴鼠,ㄧ之瀨在法庭上就急著派
人幹掉黑岩感覺操之過急。
原本八神以為黑岩為了報復一之瀨去殺生野,可是中途黑岩卻告訴八神說他是要去生野一
起完成藥品。被八神第二次打敗後卻又亮刀要殺生野,黑岩到底是去做什麼?
最後生野說藥品完成了,給自己打上一針然後死了,生野並沒有在其他人體上試驗成功,
怎麼會如此篤定藥已經完成了還拿自己試驗?除非那時的他神智已經不清楚,否則這樣的
行為是不是不太合理?
作者: superRKO (朋友最重要)   2020-10-09 15:28:00
因為他自以為是 想說拿這麼多人試驗了 應該沒問題了吧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0-10-09 15:28:00
錄音並沒有不能當證據 只是有一些條件而已
作者: kcs58899 (幹你歐皇)   2020-10-09 15:29:00
生野早就走火入魔了吧
作者: liner1989 (liner)   2020-10-09 15:30:00
法庭遊戲玩玩就好,真的要考究遊戲性一定趨近於零
作者: oppaidragon (歐派是和平的象徵)   2020-10-09 15:30:00
生野就走火入魔啊 想說都拿那麼多小白鼠實驗過 這次
作者: kcs58899 (幹你歐皇)   2020-10-09 15:30:00
然後木戶院長也有作證
作者: stkissstone (淺澗遠秋)   2020-10-09 16:01:00
生野最後那個樣子也不像精神正常黑岩也是 都瘋瘋的
作者: ps3get0001   2020-10-09 16:07:00
他是瘋狂科學家
作者: kdash (magus)   2020-10-09 16:35:00
最好笑的是那個貪汙條子.受審的明明是他.結果什麼都沒提XD
作者: runa2 (路那)   2020-10-09 17:43:00
覺得黑社會證言可信度不足哪應該是檢方自己要去推翻證詞
作者: FHOW   2020-10-09 19:07:00
拿自己實驗就是典型的科學家的狂氣
作者: BrahmaBull36 (衰尾道人)   2020-10-09 20:35:00
生野的最後一針就是他一路走來的縮影啊 失敗→改良→這次一定沒問題→實驗→失敗 Repeat
作者: oo2830oo (★㊣↖煞气a猴仔↘㊣☆)   2020-10-09 20:54:00
太久沒玩忘記了 不過非法取得的證據不能用是原則
作者: busters0 (ï¼´kDï¼³)   2020-10-09 21:02:00
瘋了阿
作者: shortoneal (不告訴你咧)   2020-10-10 01:11:00
印象中黑岩當時是認為只要藥完成了很多事情都能混過去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10-10 02:50:00
我好奇一問 為什麼會覺得黑社會人士證詞沒可信度黑岩這種黑白兩道通吃的 下場很容易就是兩面被清算 所以他去奪藥是為了自保生野的話很單純就是覺得「這次一定會成功」的心態 吧 沒什麼特別的他玩這麼大 結果還瘋狂失敗 人生價值就看這一針翻盤了
作者: hipposman (井上多洛~喵)   2020-10-11 12:45:00
錄音在當事人知情(有告知)的情況下是能當成證據的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20-10-11 20:01:00
錄音錄影當然能當證據,還是證據之王,你想想你是法官,能還原當時事實的是人說的證詞還是錄音錄影?至於什麼錄音不能當證詞就是刑事訴訟法的裡面證據正當性的東西,在我看來好像以前王金平去找檢察長說.....檢察長一聽,王金平要幫柯建銘... ..就嚇到了,跑去跟馬英九說,你的行政院長來....,結果馬英九要訴諸老百姓,告訴老百姓關說是不好的,結果全國老百姓都在民進黨教育下成為法律博士,就說,馬英九,你錯了,哈哈哈,關不關說不重要,你的檢察長跟妳報備有人犯罪才是最大的犯罪^^這就像錄音不能作證的理論,如此偉大阿,大家一定要努力學起來^^ 補充給聰明一點的人不被騙的需要知道:只有警察檢察官之類對付百姓時,也就是公權力對人民時才需要以此加以限縮他們違法偷錄音錄影,因為他們將有需要及慾望去這麼做,對所有人加以監控。這是因為職業的關係。其他人,尤其民事關係,有人跟你說話,你偷偷錄下來根本沒問題,因為他就是說給你聽的,你錄下來怎麼會不行?呈現法院時,乃是有爭執逼不得已,而非你私自把兩人對話不經他人同意散布。另外剛剛馬英九的例子裡,公權力對抗公權力,你管他用什麼方法錄音錄影?我舉雙手雙腳贊成,這樣才不會有黑箱作業阿,呵呵呵呵,法律阿法律,嘿嘿嘿,法律人啊法律人,哈哈哈
作者: ookimoo (如風)   2020-10-11 22:19:00
這推文是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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