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R2我玩完第二章後就決定有三個東西不認真玩
狩獵 衣服 正榮譽值
狩獵玩一點還蠻不錯 開始蒐集就北爛了
尤其晚上的小動物很整人阿
超暗的 拿燈又不能拉弓跟拿狐鼠步槍
一片漆黑裏找小動物我眼壓都要爆了
包包我做出材料包就不弄了
會弄這個是因為主線任務的點剛好路過 材料動物的聚集地
另外就是動物油脂是很多爆裂性武器的必要材料 原始包只能放五個太麻煩
這遊戲動物素材用到最大的就是飛羽跟油脂拉
飛羽第二個營地外面鳥一堆打到手軟沒再缺
油脂去聖丹尼殺農夫的豬順便屠城 都算是順路
的裝備還有做熊頭冒 這主線一定會碰到
剩下飾品我好像全都沒做 還是只弄1~2個
說實話這遊戲死眼強無敵 難度已經夠低了還要這些周邊幹嘛
然後因為操作有些地方設計不良所以正榮譽職蠻容易起賭爛的
所以我一像是見人就開槍 見城就屠城
NPC發現故事結束後能燒死就燒死
榮譽職常駐最左 就不會在意了
反正亞瑟本來就是壞人
畢竟災厄亞瑟咩 榮譽職是正的很奇怪沒有沉浸感
然後有個小訣竅是要隨身炸彈
如果做任務發現觸發懸賞就直接把炸彈往腳下丟自殺
1分鐘後就可以繼續做任務了 遊戲讀取沒有說很慢
另外說我沒碰狩獵也不太對拉
不過跟遊戲開發者的本意可能不太一樣吧
完全專注在把他們腳打斷或打出瀕死 皮那些我是不撥的
羊跟鹿就瀕死反應比較普通
豬會一直哀號很動聽 我真的很喜歡虐待豬
山獅死前會一直瞪你 但是你嘲他臉附近開槍他還會怕 很好笑
狐狸那些比較難一點但還是觸發得出來
鳥好像沒辦法 擦到一下就死了
馬很容觸發一邊噴血 一邊搖搖晃晃的走一陣子倒地
拿狙擊槍射擊馬蛋蛋體感瀕死機率比較高
我的馬騎一騎覺得膩了就會這樣殺他 瀕死時拿火燒他會發出一聲很淒厲的叫聲
感覺比直接踹死爽
這樣玩幾乎就完全無視遊戲的瑕疵部分了拉
主要還是玩任務
自由的部分就專注在各種破壞人跟動物身體
開發一些跟殺生有關的BUG 欣賞NPC死前掙扎
反正RDR2本來就是用一堆小瑕疵跟G8小設定鼓勵你當個壞人
當個奉公守法的好亞瑟 你就會發現這個世界根本是坨狗屎 各種惹你生氣
轉個念當個災厄亞瑟 簡直天堂 殺個好爽
類似這樣的設定讓我想到奪命郵差2 也是用一堆不耐煩跟G8 NPC來觸發玩家的衝動
當玩家放手去幹會發現 靠原來根本沒啥處罰咩 這遊戲原來要這樣玩啊
順帶一提殺太爽營地大媽會來勸你要當個好人 不要這麼愛殺人
不過~誰理他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