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PS3借人對方意圖竄改密碼

作者: ryokoon (è’œ)   2016-08-19 09:02:31
分享一下後續七月底報案的事情
基本上借人不還東西在存證信函催告期限滿之後
若對方無特殊理由且仍不歸還,即成立侵占罪
(以後版友機子借人不還可以寫看看存證,其實不難XD)
原本因為想就對方意圖竄改密碼這件事請PSN提供證據佐證侵占
而sony客服雖然撥過去願意跟我說更改密碼訊息是由PS3上發出的
可是我用mail聯繫並附上掃描報案三聯單給客服
並請問是否可以將更改密碼要求用書面呈現時
對方就拒絕了XD
警方表示:不意外,通常這種證據都是要檢調單位才能要到,小案件沒人會理你
總之最後就僅有將一些FB的對話紀錄等等當成證據送去而已
所以...以後借人東西記得還是要留個對話什麼
不然死無對證,PSN也不會真的理你
另外,因為其間有請對方指導教授協調,對方最後也不願意直接寄回給我
而是寄到指導教授那邊請我自己去拿
本人工作因素要月底才有空回學校去拿,所以是否有毀損也還要等到那時才知道了
後續其實有詢問過警察一些後續事情
其實對方是不能未經我同意再將主機交付第三人代還的
也就是說我可以不去跟老師取回,對方侵占罪依舊成立這樣
另外即使我取回了,因為我已經報案了,所以對方仍必須到發生地做筆錄
同時等待檢察官偵辦結束,發出不起訴處分書才算結束
個人的心得大概就為了一台PS3搞這麼多事真的也很蠢
不過對方比較累一點,因為發生地跟他的居住地大概有兩百多公里的距離
所以他光是做筆錄就得花一筆錢搭車來回...
如果沒意外整件事情應該到此結束了,如果月底拿到機子有問題
就是另外一回事了orz
※ 引述《ryokoon (蒜)》之銘言:
: 其實主要是想分享跟客服對話的部分
: 及了解到可以獲得什麼對自己有利的資訊供版友參考
: 大意是PS3借人不還,在我寄存證信函後對方便試圖更改我PSN的密碼
: 而系統寄信到我的信箱通知這樣
: 為了不要冤枉人,所以早上起床後看了一下客服上班了沒
: 確定上班後就直接電話過去了(話說那個等待鈴聲真夠久的)
: 一開始就很簡單的PSN帳戶的身分確認
: 然後就進入主題,我便詢問說昨天晚上六點多
: 有收到系統通知說我有提出更改密碼的需求
: 可是我沒有提出這樣的要求,問他是否可以提供對方登入的IP位置
: 客服表示沒有辦法,也沒有紀錄,因為對方沒有更改成功XDDDDD
: 於是我就換個方式,問客服說那請問是不是從PS3發出的要求
: 客服表示:對
: 也就是說如果帳號被人家意圖竄改密碼,且不成功的話
: 可以從客服得到的資訊頂多就是他使用的平台而已
: 昨天晚上我也測試了一下,PS3平台上發出的更改密碼需求
: 和忘記密碼要求更改的信件標題會有點不同
: 另外如果是直接用瀏覽器登入要求更改密碼可以不用經過信箱點連結這關
: 直接就可以修改密碼這樣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16-08-19 09:05:00
推後續文 希望你的PS3沒事不過換個角度想,因為這事看清楚一個人也好啦...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靈R)   2016-08-19 09:13:00
叫那個人快點去賺錢好嗎
作者: cospara (貓咪老師)   2016-08-19 09:18:00
光車錢他都可以買一台二手ps3了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6-08-19 09:19:00
男版路小比?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16-08-19 09:32:00
為一台ps3...小鬼嗎他
作者: yeary2k (開心成真)   2016-08-19 09:37:00
這種人真的很機車小學生都比他會想了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6-08-19 09:57:00
他敢對主機怎樣就在加告毀損罪
作者: judogirl (想不出來)   2016-08-19 09:59:00
之前第一時間沒跟到 認識的人還敢這樣搞喔 有夠誇張
作者: chung928 (chung928)   2016-08-19 10:16:00
活到3x歲還這麼可悲也是奇耙
作者: jerryklu (魯凱)   2016-08-19 10:21:00
作者: amarni333 (南港二代"宅")   2016-08-19 10:44:00
生活中真的有這種爛人喔,天啊
作者: sugizo0 (臺灣魯蛇)   2016-08-19 11:41:00
跟網路地瓜一樣...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16-08-19 11:52:00
還麻煩到教授那裡,是嫌名聲不夠響亮就對了XD 思維怪怪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你看不到筍筍嗎?)   2016-08-19 12:10:00
指導教授表示:
作者: j0928875963 (小白)   2016-08-19 12:31:00
真是廢物一個 一定要告死牠!
作者: dio0204 (逐雨)   2016-08-19 12:33:00
告他阿 讓他再多跑幾百公里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6-08-19 12:53:00
這小學生嗎?借GBA.不還他的指導教授應該傻眼了
作者: yeary2k (開心成真)   2016-08-19 13:02:00
一個壞透的網路地瓜
作者: sugizo0 (臺灣魯蛇)   2016-08-19 13:11:00
告誣告,他真的瞭解誣告的意思嗎 www
作者: jhs710041 (沒想過)   2016-08-19 13:33:00
連ps3這種便宜的東西也要凹,唉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16-08-19 13:54:00
還腦羞想反告喔XD 這心智到底是...
作者: senlinno4x (中間人)   2016-08-19 14:33:00
之前這種事情也碰過,不過是前同事。一開始完全不鳥我這邊,反正證據啥都有了就直接備案吉下去,老闆則是表示不插手,但對方若有罪證成立則準備請他捲鋪蓋揍人走人。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6-08-19 14:58:00
真丟臉,這種小錢也要貪
作者: hellenvoy   2016-08-19 15:09:00
要凹也凹ps4阿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6-08-19 15:42:00
小屁孩阿這人ww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6-08-19 16:12:00
這種人真的很雞掰 支持告死他 不過看完總覺得很替你的主機擔心
作者: bu006208 (毛毛)   2016-08-19 16:14:00
覺得你的PS3不死也殘廢了 只能先幫QQ了
作者: ccucwc (123)   2016-08-19 16:27:00
只是一台幾千元的遊戲機也能搞成這樣!那人真神奇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6-08-19 17:33:00
他故意搞壞PS3還能多告一條毀損w
作者: tp950016   2016-08-19 17:41:00
為了一台PS3 這種人也是蠻可悲的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6-08-19 17:45:00
你就讓他吉 然後你又能多賺一筆了 oh ya~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6-08-19 19:23:00
乾脆不要拿比較好,真有損壞也會被反咬你的問題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6-08-19 20:20:00
直接告他 比較爽 讓這種人學到教訓才是重要的事情
作者: jdklas (我想放假阿....)   2016-08-19 20:54:00
還嗆你要誣告 原po心地也太好....推回來, 對方這種態度其實也不用多想 告下去吧
作者: yuyuliu (寧靜)   2016-08-20 00:19:00
這一定要吉,不用等,直接吉,現在,馬上,出去,吉。XD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6-08-20 00:57:00
一個30+歲的成年人做這種事情真的是很好笑...
作者: avatarboy (安仔)   2016-08-20 02:34:00
要也是ps4,搞個舊機型幹啥……
作者: evermpeg2 (小E)   2016-08-20 04:36:00
PS4也不過1萬元,因小錢就弄個身敗名裂根本87
作者: JonLo (囧嘍)   2016-08-21 03:58:00
吉下去就對了,能怎麼玩就玩
作者: LittleID (就是小ID)   2016-08-21 10:49:00
寄給教授也好,去拿時當場驗機加錄影,教授作證
作者: ksm (卡西姆)   2016-08-21 13:07:00
讓我想到我大學的學長,說畢業要幫房東找房客,結果我搬進去後學長不搬走,死賴著要我幫他繳房租,他繼續睡床上我打地鋪真不懂為什麼要為了這種小錢讓自己的信用破產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6-08-21 15:37:00
吉他英雄!吉他英雄2!吉他英雄3!
作者: ohyeah5566 (歐耶)   2016-08-21 20:37:00
都讀到研究所了 內心還不如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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