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水桶分身"釋疑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5-10-10 12:25:03
在此針對水桶帳號使用分身進行說明
Q1. 可以允許分身嗎?
站規規定每人至多5帳號
帳號數量在此規範之下 是符合站規的
Q2. 違規是以使用者或是帳號論?
目前處理方向是以帳號為懲處基準
也就是分身帳號在符合板規的情況下是不會懲處的
Q3. 這樣水桶有意義嗎?
在管理角度下 必須說水桶是有確實發揮其作用的
分身帳號的發文並無違規舉動
整體看板的違規情況有明顯下降 水桶對違規分身有產生嚇阻效果
Q4. 那我要亂 不就被桶之後就開分身亂 又被桶 就再開分身?
不可能會有此情況
針對分身 只要再次違規 將會把分身與水桶本尊連坐處分
並加重處分內容 或視情況向帳號部申請其他處分許可
Q5. 釣魚文很煩 不能桶嗎?
釣魚如果沒有違規 那該如何處分?
釣魚是互相的 有人釣 有人被釣 才會成立
如果不想理會 無視就好
也因此本版從頭到尾都沒有 鎖噓文 或 訂立各種文字獄規則
歡迎各位版友在不違規情況下自由抒發對任何文章的看法
Q6. 特定ID分身的發文 請處理
必須申明立場 不管哪個ID 都一視同仁
各位可以看看特定ID以外的處理 我們都是依相同標準審理
請大家試著這樣做做看
找出覺得有問題的文章
把發文ID遮住 然後看文章
有問題的話敬請來信 我們會討論並作出判決
如果沒問題的話 那問題究竟出在哪裡?
Q7. 請版主正視問題
我們一直都有在看 並沒有閒著發呆
但 "問題" 在哪?
根據上面幾個常見問題的回覆 大概總結一下
目前處理依"帳號論" 在方針下 違規情況是有減少的 並非增加或持平
因此認定"帳號論"是有效的處理方式之一
並且在面對水桶分身的違規 是採取累犯連坐加重處分
但至今並未有水桶分身做出違規舉動
這不也代表水桶確實有嚇阻效用嗎? 並非部分版友所認為的"水桶無用論"
在這前提下來看文章的話
某些文章不過是單純的發問文 只是掛上ID才看起來像釣魚
既然如此 我們就不該認為這是一個"問題"
看了後續討論與回文 真的是毫無價值的違規文章嗎?
目前許多檢舉多是圍繞在 "水桶分身發文" 本身的問題上
如果不將之視為"問題" 而是規則之一
很多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即使是釣魚 分身帳號與一般帳號釣起來的魚有分好吃與難吃嗎?
在"帳號論"並非無用的現況下 我依舊抱持著所有帳號一致平等處理的想法
以上說明 即使不同意 也請理解
當然這並非永久的處理方式 如果情況有所變化 調整就是必須的
但以現在看板的運作情形來看 是傾向維持此審理方針的
如有意見 不明點或建議 歡迎各位於推文討論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5-10-10 12:29:00
推 辛苦了 反正一個巴掌打不響
作者: astranagan (伊達京介)   2015-10-10 12:35:00
辛苦哩/
作者: strike519 (噓我者 宅友也)   2015-10-10 12:40:00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10-10 12:45:00
建議辦投票,看是否要修改版規,本尊水桶開分身發問一律連坐&加重,像八卦板一樣,人多的板不能用人少的板的思維去看訂正 發問>發言
作者: fishtwo123 (none)   2015-10-10 12:47:00
作者: henry90246 (超高校級の死神)   2015-10-10 12:55:00
Q7黃字,版主你看過之後真的覺得那篇不是來亂的這樣
作者: sunlockfire (太陽沒有火)   2015-10-10 12:55:00
今天才知道戰龜允許多帳號@@...
作者: j900602 (磊哥)   2015-10-10 12:56:00
伸手文是不是也該給個規範 都快變日經文了
作者: Kyosera (佚名)   2015-10-10 13:12:00
我死了還有千千萬萬我
作者: sunlockfire (太陽沒有火)   2015-10-10 13:13:00
不過我還是傾向連分身一起桶就是畢竟水桶就是處罰 桶了開分身繼續發文 或是躲在推文偷噓(例如那個ozil)這樣很諷刺吧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10-10 13:17:00
唉 可惜我兩次都投你你沒有上QQ
作者: sunlockfire (太陽沒有火)   2015-10-10 13:20:00
還好啦 省了綁樁腳的硬碟蓋XDD(誤
作者: justastupid (= =)   2015-10-10 13:30:00
同意 可以開分身感覺就沒水桶的意義
作者: fishtwo123 (none)   2015-10-10 13:40:00
不過只要沒犯版規,看金盾發反串廢文期實蠻好笑的XD
作者: tp950016   2015-10-10 13:40:00
我也覺得分身該連坐 不然水桶的意義不大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10-10 13:41:00
我覺得還是回歸民意,辦個投票,也可平悠悠之口
作者: henry90246 (超高校級の死神)   2015-10-10 13:45:00
#1M5wtuIx 這篇,抱歉回得晚了點
作者: Kamikiri (☒☒)   2015-10-10 14:01:00
沒犯規卻被連坐的話 到時候死的是板主.....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10-10 14:03:00
只要修改版規,被水桶不得開分身發言就好,八卦版抓到不止連坐,原本的刑期還加重的
作者: sunlockfire (太陽沒有火)   2015-10-10 14:06:00
沒犯規為啥會被連坐@@?
作者: leonh0627 (leon 藍川)   2015-10-10 14:06:00
一直要把其他版版規套來這用作啥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5-10-10 14:39:00
其實會違規的就是那固定幾人,水桶開分身還是連坐處理吧
作者: neogetter (neo)   2015-10-10 14:51:00
退一步來看,要理解發廢文或反串的心態,大部分版友都是成年更有成家立業者,但每人教育程度或精神年齡不同,試想一下要是你家人已成年還在網上發廢文或反串為樂自己會是什麼心情?我們在指責及規勸同時,應該多多關懷他們
作者: sunlockfire (太陽沒有火)   2015-10-10 15:01:00
樓上n大你是在反串對吧@@?為什麼你說的很嚴肅可是我卻笑了= =
作者: andy763092 (SiangL.)   2015-10-10 15:22:00
辛苦推,又想起那個說PS板主觀意識太強要板主「處理」的,有些人真的把這裡當電綜。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靈R)   2015-10-10 15:23:00
正常運作
作者: umachan (ウマちゃん)   2015-10-10 15:40:00
不去搜誰知道那是分身,要是桶錯人就好笑咧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15-10-10 16:42:00
有些魚一被釣起來就跳的特別厲害,難怪會有人想針對撒餌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5-10-10 18:21:00
金盾真是太強啦~~一出手馬上雞飛狗跳 各種檢舉XD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10-10 19:16:00
有解釋先推,不過我覺得水桶本身是具體的處罰行為,板規才是嚇阻,水桶就是對他違規的處置,還可以開分身上來等於這處置其實沒什麼意義
作者: chiyosuke (知夜介)   2015-10-10 19:21:00
有分身多一條命的概念~
作者: gn02052192 (專業國道戰神)   2015-10-10 19:30:00
很多版都是本尊被桶 開分身推發文都是加重水桶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10-10 19:33:00
不理就是不理啊,連討論的餘地都沒有,我想怎麼做就要怎麼做,跟現任總統蠻像的呢^^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靈R)   2015-10-10 19:41:00
樓上該出來選了
作者: Yasuo (Yasuo)   2015-10-10 19:48:00
大廢文時代來臨了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10-10 19:57:00
我被水桶過,不然當時我有在考慮呀
作者: ksng1092 (ron)   2015-10-10 21:04:00
站規允許分身但是站規沒說不能連坐啊XD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5-10-10 21:52:00
O97別說笑~~~你出來選也不會上啦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10-10 22:08:00
可沒要你們說改就改,但此事已經明顯造成爭議,你也允諾有討論空間,但你們做法依舊是"我認為沒事,peace~吃河蟹",很簡單,開個投票讓大家決定,不管怎樣,結果出來大家也會比較心服口服,而不是主觀認定上的"現在很和平,所以縱使覺得不妥的人較多,我們也不用有什麼動作"還有某人出來選版主第一次名次吊車尾不談,還翻臉去組務抗議選舉不公,重選一次結果不敢出來選的那位,就不用出來給我嘲諷了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5-10-10 22:11:00
不爽就要版主全民投票,誰會理你阿@_@? 乖乖吞下去吧我還有抗議成功~~~強制重選 你現在只能吞下去~~~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10-10 22:14:00
沒關係,大家記得你輸不起又不敢再選一次就好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5-10-10 22:14:00
不然你也去找小組長叫版主辦投票,看他會不會理你 科科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10-10 22:15:00
至少我沒輸過,我也沒有縮過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5-10-10 22:16:00
我還成功把前版主水桶取消掉~~出來選你連選都不能選你要笑我先出來選再說啦~~~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10-10 22:18:00
你是冤獄,我罪證確鑿,這都拿出來比不羞嗎你的邏輯頗神奇如果今天我是冤獄,你再來笑我不遲或是你罪證確鑿還可以給你沒事,再來說嘴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靈R)   2015-10-10 22:49:00
大家知道為什麼嗎 因為我只想到我自己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頭!就是胖)   2015-10-11 00:09:00
就某些人覺得不聽他的指導棋就是驕傲的板皇快下台啦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15-10-11 00:12:00
版主就已經是投票選出來的了,現在什麼版規也要特地投票那乾脆一開始就不用版主,看不爽誰就檢舉投票有多數就桶我覺得現在要做的就是這種事啊,討論可以,用公投逼版主決定生殺大權就免了吧,尊重一下大家選出來的版主好嗎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10-11 00:35:00
推樓上 也推版主補充說明 補充說明部分我覺得很好
作者: umachan (ウマちゃん)   2015-10-11 00:51:00
說要學八卦板也很好笑,八卦板刪文或水桶也都板主自己決定,而且這裡人也不算多吧XDDDD
作者: storyn26383 (販賣機)   2015-10-11 02:17:00
我是覺得啦,又沒有人拿刀槍壓你,叫你非看那些文章不可,覺得不開心,不要看就好啦@@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10-11 07:34:00
ok,既然如此,我無話可說
作者: devilshen (??)   2015-10-11 09:22:00
笑了 。遠呂智有病要及早就醫,趁還有健保給付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5-10-11 09:39:00
有道理 推
作者: blowchina   2015-10-11 11:02:00
推版主,你們辛苦了~~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頭!就是胖)   2015-10-11 11:22:00
說人有病就太OVER了喔...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10-11 11:27:00
我不會去檢舉他,我看這種明顯人身攻擊板主要怎麼處理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5-10-11 18:25:00
板主處置的很好啊~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5-10-12 00:56:00
推 版主辛苦了 玩遊戲本該是休閒 但是玩到要起戰實在....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15-10-12 13:05:00
花兩天假日在戰這個,還不如上線戰Rocket League,單人玩和朋友一起組隊打老外都很齁勝!單機也可以多人遊玩~推版主辛苦了,放個假還要浪費時間在這種事情上...
作者: cbate (自由是用錢買不到的)   2015-11-03 21:29:00
純噓排版,拜託學一下怎麼打標點符號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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