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遛狗不繫繩最高開罰1.5萬元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25-05-29 07:39:45
屏東縣動保條例今起上路 遛狗不繫繩最高開罰1.5萬元
2025-05-28 10:12 聯合報/ 記者
劉星君
/屏東即時報導
屏東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經農業部核定,本月26日已公告在縣府公報,依地方制度法第32
條第4項規定,自治法規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天起發生效力,今28日起正式上路,
未來民眾遛狗未繫繩經勸導不聽、未經許可持有獸鋏都將開罰。
屏東縣府農業處長鄭永裕說,現行動保法中動物出入公共場所僅有需7歲以上的人伴同規
定,但是實務上常見飼主帶寵物散步,因未繫鏈繩,而引發追車(人)或追咬其他動物事
件,自治條例施行後如果寵物未繫繩、使用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遭檢舉確認身分且
勸導不改善者將裁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裁罰。
農業處指出,屏東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共14條,除遛狗應繫繩,針對獸鋏也增加未經許可
不得持有的規定,違者依自治條例最高也可處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且按次裁處。
農業處表示,此外包括遭檢舉虐待動物拒絕動檢員進入稽查或雇主未防止移工購買、食用
犬貓等,查證屬實也將依照動保自治條例裁罰。請民眾遵守動物保護法及屏東縣動物保護
自治條例規定,為友善動物城市共盡心力。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8769160
作者: kagura2270 (Daath)   2025-05-29 10:06:00
立了法不抓=沒有,菸害防制、違規停車不都這樣嗎
作者: crh613 (crh)   2025-05-29 13:00:00
這種自治條例不用理會啦,看看公園自製條例沒出事就不會開罰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25-05-29 13:05:00
縣政府嚴正宣示,公務員消極執法,難怪這些公務員被人看不起,只會牽拖民代施壓,我們公司對面的水泥廠的狗從來不關不綁,還會追車,動保處只會叫我拍照,誰敢拍啊,等一下變消波塊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25-05-29 15:17:00
拍照也沒用,你拍的照片無法佐證飼養關係與責任歸屬,就只是一張照片而已,弄不好可能反被控告侵害肖像權之類的。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5-05-29 15:45:00
現在要拍還要注意附近有沒學校學童經過啦
作者: cygnusracing (小鯊魚)   2025-05-29 16:25:00
雙姓母豬
作者: ortisbaga (老人一枚)   2025-05-29 18:33:00
檢舉電話?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25-05-29 20:00:00
你直接打去動保處,他會請你加line,好像叫動保公務?接著請你上傳照片跟地址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鳥 )   2025-05-30 02:30:00
教母在多板被水桶,到處流竄洗文貼簽名檔宣教.
作者: ortisbaga (老人一枚)   2025-05-30 10:03:00
請大家務必強力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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