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水產行老闆路殺重機…警稱「不慎擦撞」道歉!今改口:是惡意

作者: AAAB   2020-09-29 13:24:30
水產行老闆路殺重機…警稱「不慎擦撞」道歉!今改口:是惡意逼車
高雄某水產行貨車26日行駛台88線快速道路,不料蔡姓老闆卻惡意逼車、擦撞大型重機,
導致鄭姓騎士當場痛摔倒地,誇張畫面曝光後立即引起網友群起撻伐。屏東分局警方今表
示,針對第一時間發布之新聞稿內容提及「不慎擦撞」一詞予以更正,經勘驗行車紀錄器
畫面後,蔡男顯有「惡意逼車」、「違規行駛路肩」行為,現已依法舉發,而至於蔡男是
否構成殺人未遂罪,則需鄭姓騎士到案後陳述、釐清案況後才能認定。
行車紀錄器畫面拍下,當天水產行老闆蔡男駕駛小貨車沿著台88線快路道路內側車道行駛
,但見到前方重機切往外側車道後,小貨車竟高速跟上,並右切往路肩、隨後再突然左切
回到外側車道,硬生生將身旁的重機撞倒。鄭姓騎士挨撞後當場重心不穩,連人帶車重摔
在地,翻滾數圈後急忙躲往路肩出,以免遭到來車追撞,場面相當驚險。
畫面曝光後引起網友輿論撻伐,該水產行也遭到肉搜而曝光,不料該水產行第一時間還在
臉書粉專回應,「是重機不讓路」,瞬間引爆網友怒火,紛紛號召前往現場「出征」。
屏東分局警方今也表示,針對昨(28日)發布新聞稿,內容敘及「不慎擦撞」一詞,用字
遣詞確有不當之處,對於造成社會大眾誤解深感抱歉,經後續偵辦釐清後,勘驗事故畫面
,發現蔡男顯有「惡意逼車」、「違規行駛路肩」等行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
行舉發在案。
刑事責任方面,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出,蔡姓駕駛人行為恐觸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最
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同法185條第一項公共危險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及傷害
罪等;至於蔡男行為是否構成殺人未遂,則需視被害人鄭男到案陳述經過後方能認定。屏
東分局後續也將檢視行車紀錄器,還原事發原委、釐清案況,依法究責,並函送屏東地檢
署偵辦。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29/1820392.htm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0-09-29 13:30:00
難怪五星級,五星級搓湯圓
作者: noname78531 (1+1=0)   2020-09-29 13:39:00
鴿子素質好極端啊
作者: SaarZhang (薩爾)   2020-09-29 13:55:00
高雄也有五星級?哦,原來是指檢警部分啊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   2020-09-29 14:07:00
不慎搓湯圓
作者: monix0528 (寧不凡)   2020-09-29 15:16:00
好一個大轉彎
作者: tomsawyer (安安)   2020-09-29 15:46:00
沒事啦 皇城一片祥和
作者: HsihHan (希漢)   2020-09-29 16:16:00
不打不走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20-09-29 20:09:00
屏東官希望各位X老百姓冷靜冷靜啦
作者: GTRboy (GTRboy)   2020-09-29 21:16:00
看來這後台硬喔,讓鴿子也會轉彎...
作者: wommow (夜長夢多)   2020-09-30 13:20:00
不慎 笑死
作者: jc110099 (最近衰衰)   2020-09-30 17:36:00
是哪家水產行? 我有興趣知道
作者: JUSTER (不聽不聽你別說)   2020-10-02 01:54:00
源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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