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瓦斯桶(鋼材)退費問題 - 探討行規和法律

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20-07-12 00:52:25
我一直很好奇,父母在“屏東”(但其實各縣市都會遇到)經營相關行業,經常遇到所謂
的“奧客”。
為什麼會有人覺得“瓦斯桶”具有“保值性”?按照常理,它不是黃金或房地產。退費
當然不可能全退。
很多人買了新桶,押金1000元(市價)給商家,商家給了沒有過期的新桶。結果是顧客自
己擺放到過期,之後用電,卻要求商家全額退費。
根據"行規"和"法律",全額退費,當然可以,但也不是沒有“法律條件”。消費者必須要
與商
家“簽約”或“定型約契約”,之後退桶才能要求全額退費。
但是,定型化契約也有限制消費者的權利。例如,消費者中途不能到別家瓦斯行叫貨,只
能一直向原廠商叫貨。
另一種就是不簽約,直接“買斷”,買賣價金是市價,目前也是1000元。消費者可以自由
選擇價格和服務更好的商家。
但是,消費者退桶時,必須計算“折舊率”,只能按照市價(行情)回收。
以上這些,商家都有和消費者說清楚(善盡告知義務)。
說穿了,消費者不願受制於定型化契約,無非就是不想失去選擇商家和價格的自由。難道

需要為自己當初的選擇負責?遇到事情就直接說要po文上網或找“公務”(消防主管
機關,其實是消費問題,應該找消基會,不要再增加消防負擔了!)機關介入調解?
當然,會做這一行基本上沒有年輕人,都是老一輩的長輩,懂的事情不多,也沒讀過什麼
書。年輕人寧可去送外賣,也不會
送瓦斯。
看見父母工作上的問題,心裡深知對錯(很多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想告知大家事情
的原委,不想“引戰”。請“消費者”和“公務人員”不要覺得我是在引戰。
我個人不靠父母,也有飯吃。只是想盡一己之力,告知大家商家為什麼會這樣做。如果任
何人想要引戰,我不會做任何回應。
作者: blence ( )   2020-07-12 01:20:00
沒有屏東點
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20-07-12 01:23:00
感謝blence大大告知
作者: evisujacky (Nicolas C.)   2020-07-12 01:29:00
龍華?
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20-07-12 01:35:00
evisjacky大大的回應,我看不懂...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0-07-12 03:07:00
純噓文章這段:消費者不願受制於定型化契約,無非就是不想失去選擇商家和價格的自由。忘了原po好像是上一篇跟警察社工起爭執ID,算上一句推文白噓好了看到這篇各種主觀個人評論,還後面說引戰不回應,就知道這篇是故意引戰的...
作者: hedgehogs (刺蝟)   2020-07-12 05:54:00
過五年還是沒長進
作者: tomsawyer (安安)   2020-07-12 08:32:00
問題其實就卡在沒認證的桶 對業者沒啥用
作者: z7956234 (heygulumove)   2020-07-12 10:38:00
第二段第一句是…真的有人會故意留著瓦斯空桶…等增值…?
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20-07-12 13:34:00
回應z大,可能不是故意,但仍很多人很扯地認為退桶可以無條件全額退費任何人只有稍有常識,都是知道折舊率的問題。
作者: benqm300 (人生苦短)   2020-07-12 13:40:00
現在沒有簽約跟保證金的瓦斯行我都不會叫了,你家還沒做快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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