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與黃國昌無關?屏縣府搶先複審樂樂養雞場

作者: semih (Sayginer)   2019-07-23 21:13:52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3946708 聯合報
與黃國昌無關?屏縣府搶先複審樂樂養雞場認定違法
2019-07-23 19:37 聯合報 記者翁禎霞╱即時報導
針對屏東縣枋寮鄉樂樂養雞場案,屏東縣政府昨天下午收到鄉公所的初審公文後,今天下
午立即派人前往現場複審會勘,初步勘查認定樂樂養雞場已有共用圍籬牆等行為,業者當
初申請的5場應該合併為1場計算飼養規模,農業處長黃國榮表示,業者已明顯違反畜牧法
第39條,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果連罰3次都沒有改善,將廢止及註銷
其畜牧場登記證。
不過枋寮鄉公所在日前完成初審後,已建議縣府要廢除樂樂養雞場的牧場登記證,但縣府
仍選擇先採開罰,農業處長黃國榮說,畜牧法有畜牧法的規定,縣府會依法先開罰,罰3
次都沒有改善,才有廢照的問題。
另外,迄發稿為止,縣議員周碧雲並沒有接電話,無法了解她的說法。
枋寮鄉樂樂養雞場由縣議員周碧雲夫婦共同經營,雖是合法養雞場,但是地方長年惡臭,
懷疑都是養雞場惹的禍,全案引起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的關切,日前更曾為此南下關心,
還率鄉民直接到縣府抗議。
今天黃國昌一度在臉書上指「屏東縣政府終於睡醒了」,明天下午2時30分,他將南下會
同中央主管機關前往養雞場會勘。沒有想到縣府搶在今天下午先一步前往,並在下午6時
許發出新聞稿,強調縣府已前往複審會勘,農業處長黃國榮也說,複審已完成會勘,明天
就不會再派人。
縣府並在新聞稿寫道:「縣府自106年起已10度函請枋寮鄉公所就該等場儘速進行初審,
今日複審會勘將按照日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各項指示做進一步審查認
定,將按照各項法規予以處置」。
經會勘複查結果,縣府說,養雞場已有共用圍籬牆等行為,已達應合併計算飼養規模,將
依畜牧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依同法第39條第2項規
定,後續如經按次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將廢止及註銷其畜牧場登記證。
黃國榮表示,由於環保署及農委會對全案都很關心,縣府先前確曾計畫24日下午前往會勘
並告知中央相關單位,不過因為枋寮鄉公所的公文昨天已送達,因此今天下午縣府搶先啟
動複審,與黃國昌的行動並沒有關係。
備註:縣府真善良 選擇先罰款,然後說連續罰3次後就"依法"廢止。
真的會處理好嗎 ? 還是永遠都在3次內呢 ?
作者: hsparrot (飛高高)   2019-07-23 23:40:00
趁戰神還沒下來前趕快去罰一條最輕的,拖到罰完3次後再做做樣子改善又可reset次數繼續拖下一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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