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貪污千萬買馬桶私用 屏東市長二審判8年半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8-08-17 21:20:01
貪污千萬買免治馬桶私用 屏東市長二審輕判8年半
出版時間:2018/08/17 20:30
(更新:判決理由、林亞蒓回應)
國民黨籍屏東市長林亞蒓被控在擔任縣議員期間,與丈夫藍俊良(原名陳俊良)利用屏東市
親子文化服務協會等5個民間社團名義,向縣府詐領900多萬元社團補助經費去買私人使用的
免治馬桶、高爾夫球具等,2015年間被屏檢依貪污罪嫌起訴,一審重判2人各16年有期徒刑
,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二審宣判,考量2人在二審時繳回犯罪所得900多萬元等情況,依貪污
罪改判林女8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藍男7年10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均可上
訴。
對二審判決,林亞蒓透過友人向媒體表示「堅持捍衛清白,上訴到底」。
林亞蒓於今年4月一審判決後,曾在個人臉書發表「針對法院判決覺得很遺憾與不公」,「
只因夫婿觸法,就推測妻子怎會不知情,直接判我16年的重罪」,並認為夫婿便宜行事,身
為妻子未能早日發現,須負起疏失之責,向大家深深道歉,「將上訴二審爭取清白」等話。
判決指出,林亞蒓、藍俊良夫婦利用林女自2006年至2013年間擔任屏東縣議員、擁有縣府對
民間協會補助款建議權之機會,非法設立屏東市新世紀婦女服務協會、親子文化協會、希望
工程協會、終身學習服務協會、才藝創作協會等5個協會,兩人明知這5個協會均未實際運作
,竟仍由藍俊良以添購協會設備或舉辦活動等名義,偽填申請書,再由當時擔任屏東縣議員
的妻子林女或由林女委託不知情的其他屏東縣議員出具建議補助箋,使屏東縣政府陷於錯誤
發放補助款共959萬8000元,所得款項均用來購買免治馬桶座等物品放在家中使用。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林亞蒓自2002年起至2014年間擔任屏東市民代表、縣議員,長期代
表人民審核、監督屏東縣政府,本應廉潔自持,卻利用地方政府編列建議補助款給予議員申
領支用機會,應其配偶藍俊良要求出具議員建議箋,由藍男多次向屏東縣政府詐取財物,敗
壞官箴。不過,合議庭考量兩人違法詐得金額已在今年6月間由藍俊良主動向法院繳回入庫
,因此依法減輕其刑。
(王吟芳、陳宏銘/連線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 18:11
更新時間 20:30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817/1412975/ 蘋果日報
作者: johnnyhsu7 (Never give up!)   2018-08-17 21:22:00
三審豬腳麵線?
作者: thelamb (羔羊)   2018-08-17 21:32:00
嘖嘖嘖 爛
作者: fongse (小毛毛蟲)   2018-08-17 21:37:00
二審砍一半了
作者: tomomo520 (tomomo)   2018-08-17 22:14:00
三審大概就變四年,緩刑6年吧
作者: dakuo (叫小賀)   2018-08-17 22:26:00
就讓她別再回來了
作者: tomsawyer (安安)   2018-08-17 22:37:00
還記得我同學做簡報時 po出來的興趣是打高爾夫
作者: jironan (あの夏 いちばん静かな海)   2018-08-17 23:11:00
笑死,一審說自己清白,二審繳回犯罪所得
作者: lightya123 (光)   2018-08-17 23:19:00
話說投票又快到了,屏東到底剩誰可以投?
作者: iwkya   2018-08-18 00:10:00
一二審都判刑了還在清白,笑死人
作者: Nikon610 (Nikon610)   2018-08-18 00:40:00
反正到時候投票就每個都蓋就可以了啦蓋好蓋滿
作者: love8dgo (ㄜ~?)   2018-08-18 01:03:00
別投了 還可以省30元選舉補助費然後議員找名不經傳的無黨籍 看能不能拱幾個不同流合污的上來
作者: SaarZhang (薩爾)   2018-08-18 01:23:00
據說聽說別人說同陣營的補刀補很大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8-18 06:53:00
政府很有錢喔,補助5個空殼協會就花1000萬
作者: s955055 (石見)   2018-08-18 09:57:00
不是,既然已繳回貪汙所得,何來清白之說,若是清白,何須繳回不法所得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8-18 10:22:00
15位法官全判有罪 民進黨謝系大將涉收賄 一夕無罪定讞不要小看三審逆轉的可能性,假如法院是某黨開的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沒定讞前官司還久的很呢
作者: Nikon610 (Nikon610)   2018-08-18 11:17:00
法院不是某黨開的 法院是國民兩黨合資開的不過我猜最後應該就沒事啦
作者: catkung (我是Joan)   2018-08-18 14:53:00
垃圾
作者: cuttleufish (熱帶魚)   2018-08-18 15:46:00
沒有犯罪為何要繳回所得?繳回所得根本就是要換輕判
作者: kilik911 (鳥人)   2018-08-18 17:53:00
她的意思應該是藍確有違法,繳回犯罪所得也是藍,但她自己完全不知情,自己應該無罪但這種人應該要想辦法把她關到生蝨母
作者: redkuo   2018-08-19 12:33:00
9.2左膠覺青表示先別管這個讓我們繼續監督潘孟安
作者: seasonsong (it's ok.)   2018-08-20 00:01:00
笑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