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連署板主 LongRanger

作者: LongRanger (孤星)   2016-05-04 22:12:35
公告依照動保相關規定, 犬類代養 寄養 需依照相關規定 檢附相關證號
違著刪除相關文章並水桶
動物保護法第22條
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 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先向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
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始得為之。
前項特定寵物之種類 繁殖場 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具備之條件 設施 專任人員 申請許
可之程序 期限與換證 撤銷或廢止許可之條件 寵物繁殖作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經營非犬類寵物如貓之代養 寄養業務,非屬「特定寵物業」, 不適用寵物業管理
辦法,故不需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但經營貓之寄養業者仍須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
善盡動物飼養管理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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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養過超過十隻以上貓, 目前手邊有2 隻超過13 歲的貓, 希望能替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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