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漢光兵推 高層要求:駐地若失守 軍官須飲彈自盡

作者: starterk (把智慧的火櫸傳遞下去)   2007-04-25 16:42:39
: ========================以下為心得=========================================
: 重點是:學會如何使用配槍自盡。
: 各位老少尉,到時候被教召失守的時候,記得要自盡啊 = =
: 可是,我根本沒用過手槍耶。誰有打過手槍。
: 我怕到時候我得用槍托把自己敲死,那樣一定很痛苦。
根據歷史的記載
國軍軍官都有一把配槍
<政戰幹部尤其會隨身攜帶>
記得民國八十五年在成功嶺的時候
我的POA隨時都配一把槍在身上
這把槍又叫忠貞槍
專門幹掉陣前叛逃的軍士官
但是從民國八六到民國八七之間
軍中出太多事了<黃國章命案><不當管教><攜械自裁逃亡等>
所以就把這把槍統一放在軍械室保管
甚至站衛兵也不配發子彈
<結果黑幫用手槍襲擊空軍松山基地衛哨~用假槍搶了兩把步槍~冏rz>
跟據射擊過軍官手槍的人指稱
1.後座力太大不易打到目標
2.30-25m 短距離內有殺傷力(被擊中物體出現一個大窟窿~表面有燒傷跡象)
3.躲遠一點穿防彈衣是有效
所以忠貞槍不是叫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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